睡人妻32回 怕1罪1罰改口剩6次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7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蕭姓男子被控與盧姓人妻上床,在檢方偵訊時供稱與盧女每3天做愛一次,先後嘿咻32次,被起訴後擔心一罪一罰,改口說罹患糖尿病、心臟病,身體很差,頂多6次。法官不採信,認定蕭男犯相姦罪32次,各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天,須繳30萬元才不用坐牢。

法官調查,離婚、2名子女都已成年的蕭男,民國101年與盧女因宗教信仰結識,雖然盧女與張姓老公在同年12月5日已離婚,但與蕭男通姦期間是101年8月間到同年12月4日,當時盧女仍是人妻。盧女是在協議離婚的過程中,向張男坦承出軌,在租屋處與蕭男上床多次,張男憤而控告蕭男妨害婚姻。

蕭男供稱,與盧女每3天做愛一次,換算交往期間先後共嘿咻32次,但被起訴後,擔心被一罪一罰,在法院開庭時改口說他罹患糖尿病、心臟病,坐骨神經痛開刀,椎間盤也突出,身體不好,無法頻繁發生性行為,與盧女頂多做愛6次。

蕭男並辯稱在地檢署應訊時,因未曾上過法庭會緊張,沒有請律師不知道要怎麼講,且身體不舒服才會說錯,他還提出中醫診所的診斷證明書,但醫生寫的病名是腰痛。

法官認為腰痛是否會影響性能力?如有影響,程度如何?無法證明,有沒有請律師,也跟案情無關,認定蕭男在檢方應訊時,距離案發時間較近,以每3天一次的頻率與盧女先後相姦32次較為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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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傳真機-人妻搭上小三夫 抓猴演變四角戀

作者: (王己由)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3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王己由)】

陳姓人妻懷疑李姓丈夫與嚴姓人妻有染,就想與嚴女丈夫林男聯手捉姦,沒想到,卻因此發展出婚外情,反被嚴女捉到2人不正常往來,陳女丈夫得知後提告求償,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在公共場合屢有牽手、摸臀、親吻等親密肢體接觸,並同至旅館獨處,已逾越普通朋友社交行為,屬婚姻關係外的不正常往來,不論陳女是否因丈夫外遇而故意,其行為已侵害李身為配偶的法益,但審酌李也有問題,判陳女和林男只須賠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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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和小三夫通姦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3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兩對夫妻,為了抓姦,竟然如電視劇情般「超展開」,意外演變成交叉式通姦,兩對怨偶既換夫也換妻,關係混亂!

抓夫外遇 演變成交叉通姦

判決書指出,李男有小三,李妻想抓他姦,遂找小三的老公林男合作,沒想到還沒抓到姦,李妻、林男自己也搞出姦情,抓姦人竟成了通姦人,還諜對諜打起抓姦大戰,4人交叉提告求償,台北地院昨判跟進通姦的李妻、林男,應連帶賠償李男15萬元,可上訴。

此案共衍生4場民事官司,第1、2場是兩個人妻的互告,去年7月北院判各賠10萬元給對方,等於戰成平手;昨天的判決是第3場,李妻和林男抓姦的這一方反倒先輸了;但林男不示弱,也告了林妻、李男,此案尚在北院審理中,是第4場,勝負難料。

4人告成一團 互有輸贏

判決指出,李男、林男都是電腦工程師,兩人曾是科技公司同事,李妻現為北部某科技大學職員,林妻則在跨國通訊業工作。

林氏夫妻愛情長跑12年才結婚,育有2子,結婚10年後發生這場婚變。林妻指控,99年起,丈夫林男開始搞神秘,常接到神秘電話就躲著她講,100年林男突然要離婚,林妻想起林男2年前說過,李妻常向他抱怨婚姻不美滿,她遂懷疑李妻就是小三。

林妻遂聯絡李男連手抓姦,兩人合作追查各自的配偶行蹤,並取得他們在車上的鹹濕對話,對話中,林男曾自我反省這樣和各自配偶有何不同,李妻還說:「那我們去換妻俱樂部啊!」

李妻挨告後,也找徵信社「反蒐證」,去年跟監李男、林妻,在漁人碼頭等景點拍到公然緊緊相擁的照片,且多次出入摩鐵相處,雖曾衝入抓姦,但只找到用過的的保險套、衛生紙,未抓姦在床。

雙方後來交互指控妨害家庭、妨害秘密、誹謗、侵權等刑民事官司,但刑事都不起訴。李男從林妻處取得李妻和林男的偷情錄音,也提告、求償250萬元。

但李妻、林男都堅稱沒上床,林男說,是李男與林妻外遇在先,也曾向各自的配偶承認偷吃,卻暗自聯手竊錄,他主張錄音沒有證據能力;李妻也辯說,她知道丈夫在她車上裝GPS和竊聽器,才故意將計就計,和李說些「有的沒的」,「也要讓丈夫嘗嘗被背叛的痛苦,才故意這樣說」。

但法官不採信,依據李男舉證的對話錄音,認定李妻、林男有不正常往來,侵害李男的配偶權,判應連帶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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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人妻劈腿 情夫檢查私處性侵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7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當小王,還這麼惡劣!

翁姓已婚婦與鄭姓小王偷情2年提分手,鄭男不甘被甩,深夜到翁婦家樓下守候觀望,鄭男懷疑翁婦屋內有「小小王」,竟侵門踏戶,檢查翁婦私處並性侵,事後還寫黑函給翁婦丈夫「檢舉」她外遇;台北地院以強制性交罪判鄭3年4月。

鄭男另涉通姦罪判6月、侵入住宅罪判3月,則可易科罰金27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鄭男是某電訊公司員工,6年前就讀北部某科技大學在職二專班,與班上同學翁婦認識,翁婦的吳姓丈夫長期在中國經商,每月只返台7天,鄭、翁發生不倫戀。

據了解,翁婦一對子女都已上小學,案件100年曝光後,夫妻已於去年6月離異。

判決指出,鄭與翁婦98年開始通姦,2人曾出國旅遊,或同遊花蓮,也常在北市東區翁婦住家、汽車旅館偷情,也曾在她家附近的賓館「炒飯」,完事後翁婦再走路趕回家做飯。

100年10月,翁婦決定分手,鄭男不甘被甩,某次深夜在翁婦家樓下守候,從窗戶看到翁婦與另一男子徹夜共處,懷疑翁婦另結新歡,當下狂按電鈴、打電話給翁婦都未獲理會,只得離開。

鄭清晨返回堵不到人,待兩個小孩出門上學,他才潛入樓梯間,在門外猛按電鈴,翁婦微開大門,鄭男硬闖進入,衝進臥房找不到姦夫,即翻找垃圾桶看有沒有用過的保險套,和觀察浴室地板乾濕,但無所獲,翁婦也不承認有「外外遇」。

鄭男不死心,喝令翁婦脫褲子給他檢查,先湊近聞、看,再以手指插入檢查有沒有分泌物,「望聞問切」都檢查不出來,惱羞成怒將她推倒性侵。

鄭男事後竟還寫黑函給翁婦丈夫吳男,告知翁婦有外遇,要吳男「好好查查那一夜的男人是誰」;翁婦向丈夫坦白與鄭男的姦情,稱兩人的第一次是參加同學婚禮喝醉後被鄭男硬上,最後一次是在家被羞辱性侵;吳找鄭興師問罪,鄭承認通姦,但沒性侵,每次上床都是兩相情願。

台北地院認定,最後一次已構成強制性交,判決有罪;至於6年前的第一次性侵,法官認定翁婦說詞不合常理,判鄭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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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遭囚 從陽台逃命卻墜樓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5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王揚宇/宜蘭報導〕宜蘭縣37歲魏姓人妻想分手,但與她同居的邱男不肯,用束線綑綁並囚禁她,邱男的陳姓前妻居然還從旁協助,魏婦攀爬7樓陽台企圖脫逃,不慎墜樓身亡,宜蘭地檢署昨將邱男、陳女依妨害自由致死罪起訴,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

想分手種禍因 從7樓墜地

37歲邱男與魏婦的丈夫是貨車駕駛同事,兩家人還曾一起出外聚餐,魏婦疑婚姻失和而向邱男吐苦水,兩人發生不倫戀,邱男還在宜蘭羅東租屋與魏婦同居約半年。

交往後,魏婦發現邱有暴力傾向,去年10月提分手,邱竟用鐵線將魏婦右腳與他的左腳綁在一起。隔天,魏婦藉口要去飯店面試,邱開車載她去,魏婦求助認識的陳姓櫃台人員,陳員提供房卡讓她躲進房間。

男偕前妻犯案 雙雙起訴

邱遂冒充魏婦丈夫打聽,陳員騙他,魏婦已離開,但邱不信,打電話給前妻陳女,叫她來幫忙堵人,陳女守在飯店門口,魏婦離開飯店時被陳女發現,2女在飯店旁停車場拉扯,邱趕到強拉魏婦上車離去,途中又叫前妻去買束線,束住魏婦的雙手,到家後陳女離去,2人談到分手又口角,邱賞她耳光。

隔天凌晨,魏婦趁邱上廁所,爬出7樓陽台想逃離,卻不慎摔落,撞上5樓遮雨棚再墜落人行道,傷重不治。

魏婦的丈夫說,很後悔讓妻子跟邱男認識,毀了一個完整家庭,盼法官查個水落石出;她的婆婆悲傷地說,邱既喜歡她,為何如此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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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脫四角畸戀 人妻7樓墜亡

作者: 李忠一╱宜蘭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月25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李忠一╱宜蘭報導】

魏姓人妻與丈夫的同事邱義德同居,邱男還為她離婚,3個月前魏女為擺脫「四角畸戀」提議分手,反遭邱男及其前妻陳儀芳囚禁,雙手被綁的魏女趁隙要逃脫控制,卻從7樓墜下身亡,宜蘭地檢署昨依妨害自由致死罪嫌起訴邱男與他的前妻。

邱義德(37歲)為了魏女,拋棄糟糠之妻,與魏女在羅東鎮租屋後同居,去年10月14日魏女提議分手後,邱男竟以鐵線將魏女與他的腳綁一起,阻止她離開租屋處。翌日下午,魏女藉詞要去飯店面試工作,邱男開車載她到飯店後,魏女向櫃檯人員求救,櫃檯人員提供客房讓魏女躲藏。邱男發現魏女不見,櫃檯人員又稱不知情,遂打電話給前妻陳儀芳(28歲),要她來協助尋人。

陳女怕被邱男毆打,竟乖乖的守在飯店外,邱男騎著前妻的機車尋找魏女。魏女以為邱男已經離開,遂走出飯店,看見陳女後反身想逃離,卻被陳女追上,2人拉扯期間邱男趕來,將魏女拉入自小客車後座,由陳女開車,邱男在後座控制魏女。

10月16日凌晨,魏女趁邱男上廁所,腳上鐵線解開空檔,打算從7樓陽台逃離,邱男呼喊魏女名字未獲回應,走出廁所翻開落地窗簾,才發現魏女以被束線綁住的雙手握住陽台欄杆,身體已經在陽台外。

「你不要跳!」邱男大喊,但魏女雙手已經無力,旋即從7樓墜下,身體擦撞到5樓遮雨棚後墜地,送醫不治。警方調查報告指出,租屋處的廁所與大門相連,如從大門離開會經過廁所,魏女擔心被邱男阻止,才會走險路試圖從陽台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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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護「顏」面 稱顏炳立「製鞋富商」

東森新聞 – 2014年1月23日 下午1:54

先前一統徵信爆出員工向一名被跟拍的製鞋富商勒索,後來才發現,所謂製鞋富商就是房產教父顏炳立,徵信業沒拍到顏炳立和委託人妻子的親密照和影片,卻還向顏炳立勒索二十萬,一統徵信的總經理廖朝君,和顏姓女子等七名員工成為本案被告,一早辦公室面對這次案件,全都低調以長官不在拒絕回應。

事情發生在去年十月,當初一統徵信接到台中一名張醫師懷疑自己妻子外遇委託跟拍,原本被爆出拍到對象是名製鞋富商,但徵信社明明沒拍到親密影片,員工卻還向對方勒索20萬,但最後才發現這名製鞋富商其實就是房產教父顏炳立。

身為一統徵信社的總經理廖朝君,被依恐嚇取財侵入住宅及妨害秘密罪起訴,最後以十萬元交保離開前的他拿著牛皮紙袋遮臉,其實一統徵信從民國73年成立以來,主要業務專精於國際貿易詐領保險和專利仿冒案,不過還是以外遇蒐證最為出名,但爭議也不斷在2009年間,台南分公司就曾勒索敲詐被跟拍對象400萬封口費而吃上官司,這回徵信業侵入住宅跟拍,罪刑最高一年至於妨礙秘密罪刑期最高三年,老字號的徵信業當初還信誓旦旦發聲明稿這下,也因為顏炳立的特殊身分曝了光讓形象再受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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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婆的進擊 「女女戀」正宮愛上小三

東森新聞 – 2014年1月22日 下午1:54

為了拚收視台灣本土劇花招百出,前天晚上更是灑狗血,上演「大老婆愛上小三」的女女戀情,播出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直說這簡直就是終極版的「大老婆的進擊」,還被封為「史無前例的愛情」,更有人期待之後不如加入「男男戀」,編劇下猛藥,果然也讓收視小幅上升0.2%。

假扮小三的好姊妹,演員李亮瑾劇中上演「大老婆的反擊」,老梗情節一再上演,沒想到為了衝收視劇情出現大逆轉,雨中真情告白,原本愛上同一個男人的元配小三,不只在鏡頭前大和解,甚至發展成「女女戀情」,一播出觀眾們熱烈討論,直說這根本就是終極版「大老婆的進擊」,還是「史前無例的愛情」,編劇為了讓觀眾回憶兩人感情點滴,特地剪輯回顧片段。

不論是水中接吻、握手時觸動的眼神又或是淋浴間的互動,這些「曖昧」片段之前常常是男女鏡頭,但編劇大膽用在女女戀下收視猛藥,不只如此,劇中還出現「淒厲人妻」戲碼,驚悚情節也引發話題,又是「扮鬼復仇」破壞婚禮、又是「女女戀情」,本土劇萬梗齊發,果真讓收視率小幅上升0.2%,而本土劇首發「同志戀情」,大膽挑戰意外獲得觀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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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人妻睡27歲男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53歲陳姓女子認為丈夫對她不好,時常向同教會的27歲鍾姓男子訴苦,兩人日久發生不倫戀,陳女離家半年後被丈夫抓姦,新北地檢署昨依妨害家庭罪起訴陳女及鍾男。

53歲的陳女與丈夫、27歲的鍾男都是新北市某教會的教友,陳女的年紀當鍾男的老媽綽綽有餘,但兩人卻發展出不倫戀。

去年間,陳女無故離家出走近半年,丈夫苦尋無獲,直到12月7日凌晨,才從朋友口中得知,妻子竟和年輕男子吃消夜,狀似親密。

陳夫氣炸,飛車到中和跟監時,兩人竟直奔汽車旅館,氣得他報警抓姦,扣到使用後的衛生紙團等物。

檢方偵辦時,陳女及鍾男坦承至少發生5次性行為。陳女說,因鍾男願意當她的「垃圾桶」傾聽她心中苦悶,日久生情才會把持不住;鍾男也說,覺得陳女可憐才陪伴在旁。不過,陳夫向檢察官澄清,絕無感情不好,都是妻子胡思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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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和小王同床 衛生紙「體液沒混合」不算通姦

NOWnews – 2014年1月14日 下午1:11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1名已婚婦人和1名外籍男子發生外遇,2人相約到旅館開房間,婦人的丈夫得知後前往抓姦。2人當時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垃圾桶內找到2團衛生紙,送驗後分別有2人的體液,但檢方認為僅是2人「個別」的體液並未混合,通姦證據不足處以不起訴。

高雄市1名辜姓男子,他指控29歲的妻子和31歲的黎姓外籍男子發生婚外情,去年8月10日2人一同上汽車旅館,辜男和弟弟報警,一同前往汽車旅館要抓姦。一行人抵達後打開房門,發現辜妻和黎男全身赤裸躺在床上,並在房內垃圾桶找到2團使用過的衛生紙,因此怒告2人通姦。

黎妻向檢方表示,她和黎男才認識1個多禮拜,當時進汽車旅館後,因洗完澡沒睡衣可穿,才會在房內脫光躺在床上。根據《聯合報》報導,黎妻說約莫半小時左右丈夫就來了,她和黎男堅稱並未發生性關係。

至於在垃圾桶內找到的衛生紙團,2人都稱說是洗完澡後擦拭的;檢方審理後,勘驗現場影片僅2人赤裸站在床邊、以及查獲衛生紙的畫面,儘管衛生紙有個別的體液卻查無混合,僅能認定2人有同床而眠,雖有瓜田李下之嫌,但卻無直接證據證明2人通姦,因此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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