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長搞上人妻 車上做愛真刺激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2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何姓男子前年和沈姓妻子離婚後,取回送給前妻的手機,才知前妻居然給他戴了綠帽,對象竟是他軍中同袍江姓士官長,手機裡還有2人鹹濕對話:「在車上做愛真的很刺激…」等語,何氣得報警,士官長以30萬元和解,但事後何反悔,法官認為,雙方去年8月經院方協調和解成立,該案不再受理。

2男原同意30萬和解

何男取回前妻的手機時,用前妻留在手機內的臉書帳號,登入後發現士官長江某留言給前妻:「我只知道每一次都是我最珍貴的回憶,在車上做愛真的很刺激,感覺也很棒,只是我太不小心了!」

沈女則回應江姓士官長:「沒關係!下次如果再這樣我也不會去吃藥了!」甚至露骨地表示:「我想要趕快幫你生個小江江,我不想管那ㄇ多了啦…」等語。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開庭時,經法官協調,江、何同意以30萬元和解,並決定8月27日出庭時交付現金,事後何卻認為30萬元太少,不足以彌補心理傷害,拒絕和解。

心理傷害大 嫌錢少反悔

但法官認為已再三確認告訴人、被告雙方之意思表示,於該筆錄上記載調解條件,並記明當事人同意撤回意旨,亦應視為調解成立時,當事人已撤回告訴,所以不再受理該公訴案。

由於告訴人不願履行約定收受調解金額,30萬元已於9月18日提存至告訴人戶籍所在地的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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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怒告妻》喜獲麟兒!小王的種…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4日 上午6:12

南下工作 人妻劈腿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已婚的新竹市陳姓婦人,96年間獨自到台南市工作時,發生婚外情,且與「小王」生下1子,丈夫在接到戶政機關通知他「恭喜你喜獲麟兒,別忘了給孩子報戶口」時,才赫然發現妻子背叛了他,憤而提告,新竹檢方昨天將陳女起訴。

起訴書指出,32歲已婚的陳姓婦人96年間與先生相隔兩地,獨自在台南工作,她發生婚外情並懷孕,97年3月在台南市某婦產科產下1名男嬰。

催報戶口 通知丈夫

由於孩子是跟漢子偷生的,陳女一直不敢去報戶口,然而根據戶籍法規定,出生登記應於1個月內,向新生兒實際居住地的戶政事務所申報。若延遲辦理,將罰鍰300元,並仍須補辦。

不過,陳女在婦產科的個人資料,仍填寫配偶吳姓先生,婦產科於是將新生兒資料提供給戶政事務所,戶政機關再根據記載,於97年4月通知吳男記得要替新生兒辦理戶籍登記,吳男才赫然發現妻子出軌,還生下小孩,憤而向新竹地檢署提起妨害家庭告訴。

陳女坦承劈腿背叛先生,並與愛人生下1子,但始終不願意說出對方姓名,檢方最後只能將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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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妻女還「實況轉播」 狠男6度判死最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NOWnews – 2013年12月30日 下午2:57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張姓男子7年前和友人妻子發生外遇,結果受到對方的慫恿下,不但迷昏妻子將她殺害,還「實況轉播」給小三聽。不料大女兒突然醒來,張男竟然一不做二不休,把2名年幼的女兒也殺害。張男殺妻的部分日前已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殺害女兒的部分,高院更四審判他2個死刑,但最高法院30日撤銷判決,再度發回高院更審。

這名狠心殺害枕邊人、將實況過程放小三聽,女兒醒來發現竟然又狠心殺害2幼女的案件,發生在06年4月11日凌晨。47歲的張姓男子,當時因為和蔡姓妻子談離婚,卻因女兒監護權問題而未達成共識。張男當時和36歲的已婚蘇姓女子發生外遇,婚外情曝光後,竟然共謀殺人滅口。

張男在蘇女的慫恿下,從住處頂樓攀繩而下,趁妻女3人熟睡時偷偷潛入屋內。張男先打電話給蘇女準備進行「實況轉播」,除了告知殺人步驟外,還拿了沾有乙醚的毛巾悶殺妻子。之後大女兒突然醒來,張男竟然狠心地用同樣手法將2名分別年僅12歲和9歲的女兒也殺害,再開瓦斯企圖製造出瓦斯中毒的意外假象。

警方事後查到是張男所為,還企圖誤導檢警偵辦方向,將他依殺人罪函送。張男事後透過律師辯稱,當時會殺害妻女是「被鬼拖走」,但蘇女也證稱張男在悶死女兒時曾說「爸爸對不起你們」。

張男在殺妻部分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蘇女也因共同殺人被判處10年徒刑;但張男殺害2幼女部分,高院更四審判他2個死刑且6度被判死,但最高法院在30日做出撤銷判決,發回高院更審,張男暫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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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伊有尪 睡人妻無罪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25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不知者無罪!

新北市陳姓男子與已婚的黃女偷情被抓包,陳男將責任推給黃女,指控黃女欺騙已離婚,新北地院法官依黃女證詞,認定並無證據顯示陳男知悉黃女有配偶,判陳男無罪,可上訴。

去年10月6日上午7時許,陳男偷跑進黃女的住處嘿咻,被黃夫抓個正著;檢方依相姦罪嫌起訴,但陳男堅稱,他一直以為黃女已離婚,直到發生性行為後,黃女才坦言尚未離婚。

法院審理時,黃女證稱,她曾向陳男說她結過婚,因婚姻不快樂,已經離婚,一個人住;直到先生發現後,才向陳男坦承有丈夫一事。

不過,黃夫質疑,他們住處的鞋櫃及衣櫥內都擺放自己的鞋子及衣物,很容易可看見鞋子及衣物,且客廳也掛有他的衣服,陳男應該知道黃女有配偶。

對此,黃女證稱,丈夫的鞋子雖然放在鞋櫃裡,但沒有注意的話,就不會看到;另外客廳及房間並沒有擺合照,也沒有與丈夫有關的物品,且陳男到她住處,都在房間裡用電腦,並沒有到客廳坐。

法官認為,陳男恐無法從屋內擺設看出黃女已婚,且縱使陳男看到擺放在鞋櫃及衣櫥內鞋子、衣物等物,但因黃女曾告知已離婚,因此該批衣物僅能證明屋內另住有1名男子,至於該名男子是否為黃女的配偶則無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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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姦淫人妻一審無罪二審判刑八月

作者: 鍾錦榮 | 臺灣時報 – 2013年12月22日 上午12:57

 〔記者鍾錦榮高雄報導〕張姓貨車司機和李姓人妻偷情,且不願分手,還跑到人妻的公婆家叫囂,招來李妻的丈夫提告,一審張男雖獲判無罪;但高雄高分院審結「大逆轉」,認為張男「姦淫人妻、毀人家庭」惡性重大,改判處他八個月定讞。

 張男應友人邀請到李婦家裡打牌,因而認識李婦和她的家人。之後,兩人交往一陣子。

 去年二月十四日情人節晚上,兩人到張位於高雄市住處偷情。但去年六月間,李婦後悔所為,有意分手,張卻不肯罷手,甚至揚言公開姦情和裸照,企圖藉此控制她。

 後來李婦因不堪張男長期騷擾,並飽受精神折磨,於是向丈夫坦承婚外情,並希望取得諒解。

 不料張男見李婦不願繼續往來,竟帶著一床棉被,跑到李婦公婆家叫囂。

 張男並說,他和李婦同居數月,這床棉被是兩人所用,並大聲喧鬧揭露姦情,甚至揚言放火燒房子,致使左鄰右舍皆知,李婦因無地自容而主動離婚。

 張男並否認通姦,一審判他無罪,但高雄高分院法官審結認為,貞操、忠誠為夫妻間的核心價值,若無此事,李婦不會向其夫自白,更不可能虛構通姦,且其夫證實此事,認定張男所辯不可採, 因此改判有罪。

 法官並指出,張男「色慾薰心、姦淫人妻、毀人家庭,糾纏不放」,且犯後仍狡辯,毫無悔悟,因此從重判處八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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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偷吃人妻開房間 小三辯有「菜花」否認辦事

NOWnews – 2013年12月4日 上午11:22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員警日前發生婚外情,帶著小三到汽車旅館當場被對方丈夫抓姦,一氣之下對2人提出通姦告訴。小三在法庭辯稱,自己感染了「菜花」,根本不可能發生性行為。但法院發現2人在半年內,密集通聯多達4000多次,足見關係匪淺,判處2人須連帶賠償女方丈夫40萬元。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柯姓警官,因和羅姓有夫之婦有業務關係而認識,雙方進而發展不倫戀。去年3月15日下午,2人一同前往高雄市某汽車旅館開房間,羅女的翁姓丈夫得知後,會同莊姓友人報案並前往現場準備抓姦。一到房內就發現現場凌亂不堪,還有拆封過的保險套和用過的衛生紙。

翁男不堪妻子讓他「戴綠帽」,憤而對2人提告,並要求500萬的精神撫慰金。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柯男和羅女均稱說,當時2人碰面聊天喝酒時,因開瓶不慎濺的全身衣服都是,才會到旅館開房清洗,否認發生過性關係。羅女還對法官說,自己因為罹患「菜花」,根本不可能發生關係。

法官不採信2人說法,認為即便感染菜花,只要帶著保險套仍可隔絕傳染;且翁男還提出柯男和羅女的通聯紀錄和譯文,證明2人曾交往,柯男還曾向翁男道歉;法官更發現從2月至8月這半年間,柯男和羅女的通聯紀錄高達4000多筆,早已逾越了一般已婚男女應有的正常交往分際,僅管翁男要求賠償500萬精神撫慰金,但審酌雙方的經濟收入狀況,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翁男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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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和警通姦 掰有菜花難辦事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4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柯姓警官與小三到汽車旅館開房間被捉,小三一度辯稱感染「菜花」不能「辦事」,小三丈夫翁男要求賠償500萬元遮羞費,高雄地方法院認為柯曾向翁道歉,且柯和小三在半年內通聯高達4000多筆,顯見關係非淺,判決2人連帶賠償40萬元。

小三丈夫獲賠40萬

據了解,被告柯姓警官和有夫之婦羅女因業務關係相識,2人在去年3月15日下午,開車到高雄市英明路歐閣汽車旅館開房間,被羅女丈夫翁某會同莊姓友人報警查獲時,房間內凌亂不堪,並扣得羅女使用過的衛生紙團及拆封過的保險套袋子,翁某要求賠償5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柯某和羅女均表示,2人喝酒時因開瓶不慎,衣服沾滿酒漬,所以才會到汽車旅館洗澡、清除,否認發生關係;羅女甚至辯稱罹患「菜花」,不可能發生性行為。

法官指出,縱使罹患性病,也可戴保險套做愛隔絕傳染,並據翁某提出與柯男、羅女通聯譯文,證明2人確有交往,柯還曾向翁道歉,加上去年2月17日至8月15日止,柯、羅兩人通聯高達4000多筆,逾越已婚男女正常交往範圍,同時審酌兩造經濟收入等情形,認為賠償40萬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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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被抓姦 判賠40萬

中央社 – 2013年12月3日 下午6:54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3日電)柯姓警官被控與羅姓人妻在汽車旅館通姦,羅女丈夫對兩人提告並求償,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判處兩人須連帶賠償新台幣40萬元。

彰化縣警察局柯姓警官於保六總隊服務時,去年與羅姓人妻到高市汽車旅館開房間,被羅女的翁姓丈夫報警捉姦,柯男、羅女一審被依通姦罪分別判刑處4月及3月徒刑;翁男另對兩人求償精神慰撫金500萬元。

柯男、羅女在庭上否認通姦,辯稱當天羅女喝啤酒不慎潑灑身上,才相偕到高雄市苓雅區一家汽車旅館清洗。

不過,法官認為,羅女身為人妻,柯男又是現職警官,相偕上汽車旅館僅為清洗衣服酒漬,有違常理,況且,柯男開房間被逮後,曾在電話中對翁男討饒「我每天都過著水深火熱的日子」、「我是希望說大家互相各放一馬」、「我錯了啦」,因此不採信開房間是為清酒漬。

法官認為,柯、羅逾越男女正常交往分際,已侵害翁男配偶法益,判兩人須一起賠40萬元。10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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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睡人妻 賠500萬反悔無效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29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小王」被抓姦,代價500萬!

主張被迫簽字 債權不存在

北市洪姓銀行員,與人妻賈女相戀同居,賈女的傅姓丈夫帶十幾個人「堵」到洪,至警局談判,傅撂話「1000萬才能和解」,洪最後簽下500萬和解書,事後洪打官司,主張自己在脅迫壓力、資訊不足之下簽字,「若不簽,走出警局恐被揍」;台北地院根據談判錄音,認定他是在警局內安全談判,判洪男敗訴,應支付500萬;可上訴。

洪男擔心影響工作,低調不談;當事人律師黃仕翰指出,這個案例反映偏差的社會現象,徵信業者用法律灰色地帶的手段,在凌晨當事人找不到律師時,進行不對等談判,迫使簽訂不合理的合約,緊張情境只有親身經歷才能體會,法官未將心比心判決,考慮上訴。

昨日聯繫不上傅男與其律師。

判決指出,賈女因與丈夫感情不睦,離家出走投靠密友洪男,去年7月,傅男找到妻子落腳處,率領律師、員警、徵信社和十餘名助勢的友人,聚集於洪男住處樓下堵人,兩人嚇得不敢下樓,男方決定獨自出面。

一行人到東社派出所談判,傅男撂下「1000萬才能和解」就走人,交給律師和助理2人去談,談判5小時至清晨5點,洪簽下願賠500萬的和解書,開立6張支票。

洪事後反悔,主張對方以詐欺、脅迫手段逼簽和解書,時值深夜,聯絡不到律師到場對等談判,自己不懂賠償行情,對方人多勢眾,派出所外十餘名壯漢圍堵,擔心若不簽,走出去會被揍,和解不是出於自由意志,況且500萬也超出行情,金額非他所能負擔,訴請確認債權不存在。

對方律師錄音 無安全之虞

北院調查時,傅男律師出示全程錄音,律師有當場解釋可能會被控和誘案,法院一般判賠30萬至300萬元,雖然傅男說最少要1000萬,但若洪男答應500萬,律師會向傅爭取打折,法官認定對方如實告知狀況,未使詐抬價,警所內時有員警走動,無安全之虞,判定是按自由意志簽約。

法院又查,洪男年薪近百萬,名下財產有600多萬,雖然沒有現金,但500萬也未逾越其還款能力,而傅男也確實未提出刑、民事訴訟,判決雙方債權關係存在,判傅男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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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軌網」登台 挑戰人妻偷情禁忌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25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甘芝萁、黃以敬/香港採訪報導〕「人生苦短,不如出軌」!以已婚女性為中心而設計的「安全出軌」網站Ashley Madison台灣版今天上線,挑戰傳統一夫一妻的婚姻價值觀。

專為女性設計 保證百分百匿名

Ashley Madison過去進入義大利、美國、新加坡、日本、香港等地時,都頻遭反對聲浪;但因網站保證百分百匿名,目前在全球上市的三十個國家,已有超過二千二百萬用戶,平均每六.五秒就有新會員加入。

創辦人Noel Biderman昨日接受專訪表示,傳統亞洲女性進入婚姻後,被要求遵守婦道,卻包容男人在外尋花問柳,網站專為女性設計,要讓女人和男人站在平等地位。

今日上線 標榜男女外遇應平等

Noel Biderman表示,亞洲女性扛下婚姻美滿重擔,社會也對女性出軌包容度低,但男女應該平等,Ashhley Madison女性會員免費,男性則要收費,對女性來說,這是個「正能量」的平台。

Ashley Madison統計,男女出軌因素、年齡大不同,男性初次出軌約在三十,生活經驗多是老婆剛懷孕,或小孩剛出生階段,二次出軌則是五十歲上下,人生已達初步圓滿,小孩也已長大;女性出軌年齡則較為複雜,通常是生活中有缺口會選擇出軌,職業婦女也較家庭主婦易出軌。

不過,結婚十年的創辦人Noel Biderman強調說,他到處和人談出軌,因此能有意識避免出軌。若自己老婆有外遇,則會非常傷心,會反思自己是否不夠好,不夠用心經營感情。

王太太:網路陷阱多 不會加入

Ashley Madison登台,國內交友網站大多低調不願置評。據指出,國內交友網站早已蓬勃發展,以龍頭交友網站「愛情公寓」為例,台灣會員已破四百六十萬、中國網站的會員也已破兩千七百萬,對於會員身分是已婚或未婚未做限制,其中也有不少已婚人士透過網站交友。

結婚十五年的王太太說,網路陷阱太多,她不會加入Ashley Madison。未婚的陳小姐則說,已婚者有個情慾出口,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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