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槍5秒繳械 小三怒告性侵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12日 上午6:10

氣他違背安全性行為承諾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年近五旬的「盼盼」,邀約有家室的老友「阿虎」(皆化名)泡湯,卻擦出愛火,說好「安全性行為」,阿虎卻把持不住,5秒「內射」,遭盼盼怒告性侵,士林地檢署認為,盼盼事後曾傳簡訊「你說你不放進來,又趁我不注意進來…」,認定合意,偵結不起訴。

「趁我不注意進來…」

48歲阿虎昨說:「唉,事情過去了,別問了!」不否認曾與年齡相仿的盼盼一夜纏綿;盼盼則指控,「我錯就錯在讓他親!」稱遭強壓在床,無力反抗。

檢認定合意不起訴

去年11月天寒,盼盼約阿虎到北投泡湯,兩人嫌大眾池人雜,入住溫泉旅館,輪流泡湯後,阿虎吻她香肩調情,埋頭進她的雙峰、替她口交,她還說:「味道如何?硬了沒?」以手遮下體說不要。

阿虎難忍偷歡刺激,安撫說:「放輕鬆,不會怎樣!」卻在5秒後「繳械」,她怕懷孕發怒,不歡而散,事後她傳訊息給阿虎「射精在裡面不敢承認,沒經過我同意,還騙我…」咒罵阿虎女兒會遭逢報應。

事後她帶驗傷單、瘀傷照提告,自述怕危險,遮擋下體仍遭硬上,但檢方調查,她供詞前後不一,且曾傳訊息給阿虎,內容不似被強迫,認定阿虎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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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鄰居老張5年通姦894次 蛇肉店女老闆:是他性侵我

ETtoday – 2013年8月28日週三 台北標準時間下午2:3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一間蛇肉店女老闆與已婚張姓男子發生姦情,之後另結新歡想甩掉舊愛,反告張性侵,但法官發現兩人關係匪淺,通姦五年內「戰績驚人」,做愛次數達894次,平均每兩天就來一次。彰化地院採一罪一罰,將每罪判刑4月,應執行刑2年。

56歲的女老闆十年前認識鄰居張姓夫婦,由於經常和他們喝茶聊天、出遊,對50歲張男產生情愫,從2006年展開地下戀情,張男常假借去唱卡拉OK與女老闆進出汽車旅館。女老闆之後另結新歡,想甩掉舊愛而告張男性侵害,張妻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才知老公偷吃,怒告兩人妨害婚姻,但隨後又撤銷不告老公。

女老闆娘起初對法官謊稱是被性侵,指控張男用口交光碟威脅她,不得已才隱忍多年後提告,但院方查證後發現,兩人五年來幾乎天天熱線,且頻繁進出汽車旅館上床,次數簡直「難以計算」,判斷應是張男在女老闆有新歡後還是繼續糾纏,因此被誣告。

「一次、兩次、三次….」,彰化地院審理時,法官詢問究竟發生過幾次性關係?兩人一開始還支支吾吾,之後從95年開始逐月計算到100年6月為止共算出894次,讓法官瞠目結舌。

彰化地檢署最後不起訴張男,老闆娘不服聲請再議,仍被台中高檢署駁回。彰化地院則表示,針對妨害婚姻,由於兩人共通姦894次,依一罪一罰,每次分別判刑 4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至於她誣告張男部分,判刑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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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5年做幾次? 法庭上細算 喬出894次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28日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有影嘸?通姦五年「床戰幾近九百回」,幾乎兩天就來一回,不但次數嚇人,這對男女記憶力也很驚人,對於做愛總次數,居然記得清清楚楚!

兩天一回 法官難想像

五十六歲蛇肉店老闆娘與已婚鄰居五十歲張姓男子,因近水樓台、日久生情,五年內「轉戰」彰化縣各地摩鐵。老闆娘後來想結束關係,告張性侵,法官明察秋毫,查出兩人根本是通姦;為計算到底大戰多少回合,兩人還在法官面前逐月細數性關係次數,結果「喬」出上床次數高達八百九十四次,將近九百次,平均一個月十五次。彰化地院審理法官對兩人床戰如此頻繁感到「難以想像」,昨針對老闆娘妨害婚姻部分,採一罪一罰,將每罪判刑四月,應執行刑兩年。

老闆娘在彰化縣開蛇肉店,與張男毗鄰,兩人於九十二年結識,九十五年七月起至一○○年六月止,在多家摩鐵開房間。老闆娘後來另有新歡,想擺脫舊愛,竟告張男性侵,又說性侵次數「數不清」,但彰化地檢署不起訴,老闆娘不服聲請再議,仍被台中高檢署駁回。

但不起訴處分書寄到張男住處,張妻收到,才知老公和隔壁賣蛇肉的老闆娘搞外遇,怒告兩人妨害婚姻,隨後撤銷不告老公。

彰化地院開庭,老闆娘聲稱是被脅迫,指張男一再用口交光碟威脅,她才隱忍多年後提告。

院方審理發現,老闆娘多年來與張男熱線不斷,頻繁進出摩鐵發生性關係,次數多到數不清,不符常理,應是張男不滿老闆娘另結新歡,遂騷擾她,老闆娘不堪其擾才誣告張男。

法官問,到底做了多少次?兩人一時說不上來,法官當庭令兩人逐月計算,兩人從九十五年七月起算,當庭「一次、兩次…」,算到一○○年六月止,「喬」了老半天,終於「達成共識」,異口同聲說:「總共八百九十四次」,連個位數都有,法官瞠目結舌。

妨害婚姻 採一罪一罰

妨害婚姻部分,院方認定每次均屬獨立構成犯罪,依一罪一罰的刑罰公平性,共八百九十四罪,判每罪徒刑四月,應執行刑兩年,得易科罰金。至於她誣告張男部分,判刑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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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婦通姦894次判298年

作者: 周為政 | 臺灣時報 – 2013年8月28日 上午1:01

  〔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彰化地院昨天判決一件令人咋舌的通姦案件,五十歲張姓男子與五十六歲鄰居喪夫婦人在短短五年期間嘿咻次數高達八百九十四次,幾乎二天一次,審理法官將這名熱情如火的婦人依一罪一罰規定各處四個月徒刑,合計二百九十八年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年,至於張姓男子部份,由於老婆撤銷對老公的告訴,因此,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另外,婦人為擺脫糾纏而誣告張姓男子性侵部份,處四個月徒刑。

 本案係張妻收到老公鄰婦控告老公性侵不起訴再議處分書之後才知道老公與隔壁婦人﹁嘿咻﹂五年,一怒之下控告兩人通姦,開庭後不忍心老公吃官司,又撤銷丈夫告訴,法院只能對婦人進行判決。

 法院調查,張姓男子的店面與經營蛇肉的婦人比鄰而居,兩人於民國九十二年認識交往,基於通姦犯意,兩人從九十五年七月至一百年六月止屢屢在員林、永靖、埔心等地多家汽車旅館嘿咻,合計八九四次,另外從九十二年六月四日至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止的通姦部份,因時效已完成,另經檢方不起訴處分。

 法院指出,婦人後來有意擺脫張男糾纏,於一百年十月間向田中警方誣告遭張男性侵不可計數的次數,此事經彰化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婦人聲請再議,仍被台中高分檢駁回,張太太因接獲處分書才知道老公與鄰婦發生性交關係,案經張男和太太訴由檢察官偵辦。

 婦人否認與張相姦,辯稱遭脅迫才與張嘿咻,且張一再以口交光碟威脅,她才在隱忍多年後提告,張妻供稱懷疑老公與鄰婦有曖昧行為,但苦無證據。

 法院依被告供出大約兩天一次推算,從民國九十五年至一百年止共計五年,嘿咻次數高達八九四次,依一罪一罰共計八九四罪,每罪各處四個月徒刑,刑期合計近三個世紀之久(二九八年),為彰化地院成立以來刑期最高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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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狂轟前男友 還罵是媽寶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21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王姓女子和劉姓同居男友分手,她竟狂傳700通簡訊轟炸男方,辱罵對方是「媽寶」,還嗆:「吃下潤滑液感覺如何,下次改換些配料好了」,及揚言找人「蓋布袋」(指報復);法官審酌王女事後悔改,依恐嚇罪判拘役40天、折合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在壽險公司上班的劉男,應訊時痛苦說︰「我承受很大的恐懼,心裡備受煎熬。」王女向法官認錯,簽下承諾書達成和解。

北院另判決一件恐怖情人案,林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用Line傳送裸照恐嚇對方「還有妳幫我口交的影片檔」等,林男不認錯,北院將他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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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她劈腿〉俏護口交照辣對話 男友傳情敵搞破壞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21日週三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8:48

用LINE聊高潮姿勢

〔自由時報記者何宗翰/新竹報導〕新竹一名37歲曾姓工程師,與小他3歲的護士女友交往2年,7月時因認為女友劈腿,竟將交往期間的性愛照及MSN、LINE煽情對話,全部傳給情敵,導致女友和情敵分手,女友一氣之下,對曾男提出妨害秘密罪及民事賠償告訴。

這名外貌冶艷的女友日前帶著對話檔案、照片等「證物」到警局對曾姓男子提告,包括4張她裸體在床上為曾男口交的親密照,以及2人2年來的對話紀錄,多達200多頁,內容露骨,包括2人討論做愛姿勢、要怎樣做才會高潮、還有穿護士服角色扮演等對話,其中甚至還有她和「前前男友」的調情對話內容。

她向警方表示,在曾男之前、之後的男友都是工程師,之前的男友同樣也是因分手後心懷不滿,也曾將他們的對話紀錄寄給曾男看,希望破壞他們的感情,這次曾男手上才會握有這些對話紀錄,一併寄給新男友看。

談角色扮演 露骨煽情

她說,7月時2人感情生變,大吵好幾次,她認為2人已經分手,才去結交同樣也是工程師的新男友。

沒想到曾男卻認定她劈腿,懷恨在心,利用相約見面的機會,趁她不注意察看新男友的電話號碼,將照片和對話傳給對方,害他們分手。

她也說,當初曾男拍這些照片時,自己都知情,沒有受到脅迫,但最氣不過的是,明明都已經分手了,為何曾男就是不能好聚好散!才決定提告。

戀情吹 告他妨害秘密

曾男向警方表示,當初因為女友另結新歡,出於嫉妒才會把這些照片、對話傳給情敵,想要破壞他們,挽回女友的感情;只有傳給情敵一人,沒想到會觸犯法律,現在他非常後悔,也願意向前女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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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口交一半咬下體 壞男友性虐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10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陳姓男子要女友為他口交,女友因服用藥物,做到一半昏昏欲睡,陳男竟強抓其頭髮逼迫繼續口交;女友氣得猛咬陳男下體,陳抓狂將她打到吐血,更拿塑膠髮夾插入陰道及肛門。台中高分院認定陳男犯強制性交而凌虐等罪,將他判刑8年2月。

判決指出,同為30多歲的陳男和女友同居,去年6月想和女友做愛,被拒後竟強迫發生關係,女友事後搬離同居處並報警,法院正審理此案。

陳男為彌補兩人關係,將她約到住處見面,兩人先洗鴛鴦浴,接著要女友為他口交,女友服用精神病症藥物昏昏欲睡,口交5分鐘後無法繼續下去,但陳男性慾大起,抓起女友頭髮強迫她繼續。

女友不滿陳男舉動,咬了對方下體一口,陳男火大,將女友打到吐血,更使用鋸齒狀塑膠髮夾(俗稱鯊魚夾)插入女友陰道及肛門,然後將她綁在屋內。被害人趁陳男外出購物時,打電話報警才被救出。

男被判刑8年2月

一審陳男判刑4年6月,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同檢方理由,認為犯行已涉強制性交而凌虐、傷害、妨害自由等罪,依此判刑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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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稿: 幸福25號: 寫於「做愛公演」之後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7月31日 上午12:10

■張峻臺

蕭如婷在「幸福24號:做愛公演」為我們爬梳了中國古代的老祖先在公共場合性交的活動,但是她卻又道德地搬出妨害風化「公開展演是一種缺乏羞恥心的行為」或「故做愛還是不要太常公演,在一個舒適的環境,才能盡情的享受」,這部分我無法認同。

國家機器對於什麼是「好」的性,透過法律和行政、社福等體系,加以管控、鼓勵與遏止,這其中涉及什麼是「正典」、誰取得論述權。當輿論、媒體、國家機器在大肆撻伐無論是「台鐵公共性事件」或「高捷口交活動」的當事人,他們大多都仗著「正義」的旗幟,去批評當事人不要臉、不道德。諷刺的是,其實最不正義、不道德的人,正是他們。

在聲稱邁向「多元性/別」教育的台灣,口口聲聲宣稱「要尊重各種多元性/別」,這個多元性/別母群當然至少包括下列的子分類:無性的、鞋腳戀的、動物戀的、公共空間少性的、公眾裸露性的、戀童的、口交的、拳指交的、皮繩愉虐的、網路視訊或電話性愛的、跨性別的、同性戀的、異性戀的。維繫「得體的」公共空間「少性的」禮儀,只是多元性別分類當中將「少性」做為日常生活實踐的一種,何以「少性」實踐的論述會變成看似普世皆準的「尊重」?這樣夠正義、夠道德嗎?

對於做愛公演的人而言,您為什麼覺得他們那樣很羞恥?如果她們很愉悅,您覺得是他們羞恥,還是她們讓「您」丟臉?抑或根本是「您要他們體會丟臉」?捷運上一男一女牽手可不可以?擁抱親吻?那兩個男的親吻?三個男女互相親吻?我聽到您猶豫的聲音了──說穿了,您根本就只想看到自己可以接受的性互動。

什麼是尊重?如果今天捷運上出現一位男扮女裝者,他留長髮、塗口紅、穿女裝,您對她的外貌和身材產生性遐想,但卻又因為覺得她是男生而感到不舒服,矛盾的生心理反應交雜在一起。這時候我們把法律對於「猥褻」或「性騷擾」的定義拿出來檢視,發現竟然可以去報案!但您會去嗎?

因為,您開始練習「新的尊重」,這個尊重不是去告對方猥褻或是性騷擾,而是您與他/她,練習在同一個空間共存共榮;彼此的主體得以或許還不自在但能夠公平地展現在同一節列車、同一班捷運、同一個廣場、同一間教室、同一個操場、同一間政府辦事處;每一個性別多/元主體在展現上都有不受打壓自由,才是真正的道德、正義與平等。這才是「做愛公演」給我們反思正義與平等的意義。

(世新性別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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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24號:做愛公演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7月29日 上午12:08

■蕭如婷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前些日子,新聞報導高雄捷運站一對青少男女疑似蓋外套進行口交的事件?此事件一經媒體曝光之後,引發許多人的瘋狂轉載與觀看,甚至流傳到世界各國。類似「活春宮」的新聞事件,還真的是層出不窮,地點包括在校園、餐廳、公園涼亭、馬路邊等等,都可以發現這些情不自禁的恩愛畫面,而且這還不是台灣獨有的現象,在國外也是屢見不爽,譬如有情侶在火車月台上直接做愛、或在火車座椅卿卿我我。看完這些報導,真的令人不禁大嘆,現代人展示性愛都要如此的直接與勁爆嗎?

「活春宮」事件,若以現代社會觀點來看,這可是會牽扯到妨害風化等法律相關議題,也就是說,「性」應該是要「關起門」才能做的事情,公開展演是一種缺乏羞恥心的行為,身為人類的我們,怎麼可以學習動物交配的行為呢?雖然這些道理,我們都懂,可是為什麼還是有些人會在公共場合發生關係?我想尋求刺激的因素占了大部分吧!

不過對於在公共場合性交這件事,記得讀研究所的時候,教授曾經提過,咱們中國古代的老祖先可幾乎都是在公共場合性交,在《周禮.地官.媒氏》中提及:「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不用令者,罰之,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其意思是指,在2月的時候,政府命令適婚男女應該要相聚一起,如果有中意者,便可相約到郊外野合,盡魚水之歡,可是,如果在這期間,沒有特殊原因而不參加此活動者,那是要被處罰的,處罰什麼呢?處罰沒參加的人去尚未有婚約的家中行房。

依現代的觀點來看我們老祖先的行為,應該會覺得很不可思議,這不就跟動物沒什麼兩樣?但事實上並不然,以當時先人的生活環境以及社會規範,他們認為做愛的目的是為了繁衍後代,也因此,從出土文物中,除了發現在野外交合的石版畫外,亦發現許多用石頭或木頭刻成生殖器官樣貌的器具,這就是先人們將生殖神格化,並加以供奉膜拜,專家們稱為「生殖崇拜」。

而為什麼一定要野合呢?這又與中國古代哲學「天人合一」的論點有關。先人們認為,男女的性結合是宇宙二元自然力相互作用的一種表現,人類的微觀所為會影響宇宙的宏觀世界,反過來,宇宙的宏觀世界也會影響人類的微觀行為,因此,當風雨交加、雷電閃爍、天氣不穩定的時候,最好不要行房,這對受孕是有很大的影響。

因此,從歷史史經中,我們可以發現,先人們的「野合」與「天人合一」說,均是立基在繁衍種族後代為目的。

然而,隨著世代的演變,人們對於野合的看法也逐漸改變,畢竟,性交以繁衍後代在現代社會已非全然的目的,追求愉悅、享受的大有人在,故做愛還是不要太常公演,在一個舒適的環境,才能盡情的享受喔!

(社工督導、台灣性學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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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口真里情慾照疑外流 偷情過程曝光

NOWnews – 2013年7月18日 上午10:28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前早安少女組成員矢口真里因打包男模回家過夜,被老公抓姦而離婚,已停工近兩個月的她,演藝事業有望恢復生機,傳出將在深夜節目《27小時電視》復工。但有日本媒體又趁機刊登疑似她的性愛照片,不過照片中的女子眼睛以黑塊遮住,雖然和矢口真里長相相似,但網友仍質疑其真實性。

日本雜誌《金のEX》雜誌以「矢○M里通姦SEX寫真流出」標題,刊登出一張張大尺度照片,內容有全裸激情照,也有口交的照片,但照片打上黑塊,還是讓網友質疑真偽。

有網友看了照片後直說「太厲害了,真的假的?」也有網友指出雜誌照片和矢口真里在電視上的笑容一樣,認為就是矢口真里本人,但也有網友認為應該是移花接木,頭和身體是電腦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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