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捉前妻「通姦」 搞啥?

作者: 陳志賢╱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月12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杜姓少校軍官懷疑前妻是因另結新歡,才與他離婚,憤恨難平,向軍方請假,花錢雇吊車,將他調掛至前妻4樓住處外,再模仿蜘蛛人方式攀爬進陽台,想入屋「捉姦」,結果沒捉成,反吃上侵入住宅官司,被檢察官起訴;杜還因請假不實,另被前妻檢舉為軍方懲處。

檢方調查,杜95年間與前妻結婚,住在新北市新店區某公寓4樓,但2人去年3月離婚,杜將房子留給前妻居住。

杜一直懷疑前妻婚姻期間在外結交男友,是因感情出軌,才導致他們離婚,對前妻頗為不滿,處心積慮想證明前妻曾有姦情,對他不忠。

去年5月,攻讀博士班的杜男,向軍方請假,擬出「捉姦作戰計畫」,偷偷返回前妻住處,想突襲「捉姦」。當日中午1時45分,杜花千元雇請吊車,以吊掛方式,先將他吊高至前妻住處4樓陽台的高度後,再躡手躡腳地攀爬進陽台,潛入客廳。

但杜的奇襲並未收效,前妻當時因上班外出,客廳只剩前妻友人鄭姓男子在吃飯;鄭因杜突然闖進屋內,嚇了一大跳。

杜的前妻得知後,趕回住處與杜大吵,事後控告杜涉嫌侵入住宅。杜不甘示弱,指前妻返家後,與鄭聯手毆傷他,且前妻在結婚期間有外遇,反控前妻與鄭涉嫌傷害、通姦等罪。

檢方認為杜與前妻離婚,已無婚姻關係,前妻未涉妨害家庭,且杜提不出被毆事證,指控的傷害、通姦等罪均不成立,倒是杜觸犯侵入住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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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宮率母、妹抓小三 4女開打全部起訴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1日 上午8:44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縣一名已婚男子和吳姓小三偷情,被妻子、岳母及小姨子撞見,母女3人圍毆吳女,4女打成一團,母女3人還強押吳女到派出所提告,雙方互控傷害、強制罪;檢方將4個女人全部起訴,引發這場「女人大戰」的男子成了「目擊證人」,出庭作證時,裡外不是人。

桃園地檢署調查,41歲袁姓女子懷疑丈夫和41歲吳姓女子有染,去年4月28日傍晚不見丈夫蹤影,懷疑他又和吳女幽會,找媽媽、妹妹一起開車尋人,3人在新屋鄉一間土地公廟旁海岸,目睹丈夫和吳女親暱抱在一起,坐在堤防邊看海、賞夕陽。

母女3人被眼前這浪漫的一幕氣炸了,將吳女推倒在地,拳打腳踢還拉扯頭髮,吳女也不甘示弱反擊、打傷「正宮」,4個女人打成一團,袁女的丈夫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勸架,母女3人最後將吳女拖進車內,押往派出所提告妨害家庭。

劈腿人夫 變目擊證人

吳女則反控袁母等3人也觸犯傷害、強制罪,「正宮」袁女氣得再告她涉嫌傷害。

檢方開庭,傳喚「目擊證人」袁女的丈夫,他不管怎麼說都會得罪任何一方,檢察官偵結,依傷害、強制罪嫌起訴袁母等3人,吳女也被依傷害罪嫌起訴,至於妨害家庭部分,仍在調查、尚未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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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刺青留名 竟成通姦事證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1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李姓女子與廖姓保險經理偷情,互相在臀部刺上對方英文單名「NAN(男)、LAN(蘭)」,以示永浴愛河,還互投保1千萬死亡保險,約定對方為身故受益人,不料感情生變,因房產問題翻臉鬧上法院,廖妻發現訴訟資料,還找到性愛光碟,姦情因而曝光。

投保千萬 戀情仍生變

99年,廖男向法院提訴指,他好意讓離婚的李女暫住在他板橋區的房屋內,李女卻偽造買賣契約書,將房產過戶到她名下。李女出庭時反駁,93年,她因承租車位而結識廖男,發展出婚外情,廖男還立「終身契約書」表明將娶她為妻,94年7月她生日時,兩人在自己臀部刺上對方的英文單名,以示此情不渝,民國95年,她因廖男承諾終身相守而與丈夫離婚,隨後廖男還將房產過戶給她,並於12月投保1千萬保險。

李女也指出,97年6月,廖男的父親因中風住院,廖男與療養院護士曖昧、另結新歡,和她的感情生變,廖才誣賴她偷證件過戶。

一審判廖敗訴,上訴二審時,廖父過世,廖妻回台發現訴訟資料,到庭旁聽,一頭霧水,回家翻找,從丈夫的隨身碟發現2人性愛光碟,質問廖男,才知此事。

女被判刑4個月定讞

二審依李女提出的「刺青、保險與終身契約書」與代書證詞等證據認定,廖、李從93年開始交往、感情穩固,95年,廖以買賣名義將房產過戶給李女,駁回廖男上訴。

李女雖保住房產,但廖妻提出妨害家庭訴訟,一審簡易判決依相姦罪,判李女4個月徒刑,上訴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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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怒告妻》喜獲麟兒!小王的種…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4日 上午6:12

南下工作 人妻劈腿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已婚的新竹市陳姓婦人,96年間獨自到台南市工作時,發生婚外情,且與「小王」生下1子,丈夫在接到戶政機關通知他「恭喜你喜獲麟兒,別忘了給孩子報戶口」時,才赫然發現妻子背叛了他,憤而提告,新竹檢方昨天將陳女起訴。

起訴書指出,32歲已婚的陳姓婦人96年間與先生相隔兩地,獨自在台南工作,她發生婚外情並懷孕,97年3月在台南市某婦產科產下1名男嬰。

催報戶口 通知丈夫

由於孩子是跟漢子偷生的,陳女一直不敢去報戶口,然而根據戶籍法規定,出生登記應於1個月內,向新生兒實際居住地的戶政事務所申報。若延遲辦理,將罰鍰300元,並仍須補辦。

不過,陳女在婦產科的個人資料,仍填寫配偶吳姓先生,婦產科於是將新生兒資料提供給戶政事務所,戶政機關再根據記載,於97年4月通知吳男記得要替新生兒辦理戶籍登記,吳男才赫然發現妻子出軌,還生下小孩,憤而向新竹地檢署提起妨害家庭告訴。

陳女坦承劈腿背叛先生,並與愛人生下1子,但始終不願意說出對方姓名,檢方最後只能將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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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衣褲掛情夫家 被抓姦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4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已婚的黃女把內褲、胸罩隨手掛在情夫吳男住處陽台、床頭櫃,被周姓丈夫作為抓姦證據提告,彰化地院認為黃、吳確有同居事實,昨日判准周、黃離婚,黃女並應賠償周男40萬元。

周男另提出刑事告訴,彰化檢方認為無證據可證明通姦,予以不起訴。

周姓男子指控,他與黃女結婚11年,育有1子,惟黃女從民國101年9月起經常藉故晚歸、在外留宿,後來還離家出走,且離家期間都未住在娘家,而是與吳姓男同事交往。

周男暗中調查,發現妻子與吳男在彰化縣和美鎮租屋同居,經訪查房東,赫然得知黃、吳同居已1個月,且2人對房東說即將結婚,周乃於去年1月間獨自1人前往2人同居處抓姦。

周男進入吳男屋內,只見吳男穿著整齊,妻子穿睡衣躺在床上,但妻子內褲竟然掛在浴室、陽台,床頭櫃上有妻子的胸罩,衣櫥內還有妻子服飾,立即拍照存證,對2人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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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傳淫片 老闆怕外流告恐嚇

作者: 蕭博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2月24日 上午10:16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北市李姓女子與老闆外遇多年,東窗事發後不僅透過LINE向老闆娘嗆聲,還譏諷「妳要感謝我,妳老公這10幾年才沒得性病!」甚至以大陸熱門通訊軟體QQ傳送偷拍的性愛影片給老闆,並註明「送你的!」讓老闆擔心淫片外流、惶恐不安,台北地檢署昨日依恐嚇罪起訴李女。

李女與開水電行的老闆有染多年,多次外出開房間偷情;去年9月間,李女與老闆因故感情生變,她把握最後一次與老闆上床的機會,暗中拍下2人交歡畫面,儲存在公司內的筆記型電腦。

去年10月間,李女離職,老闆娘在李女的筆記型電腦赫然發現老公與李女的偷情影片,氣得向李女興師問罪,豈料李女竟反嗆「妳要感謝我,妳老公這10幾年才沒得性病!」李女事後連遭老闆與老闆娘控告妨害祕密、妨害家庭,遭北檢起訴。

外遇的老闆後來獲妻子原諒,並撤回通姦告訴,可是卻在去年底接到1名陌生QQ網友傳來的性愛短片,並註明「送你的!」,驚見片中男主角就是自己,懷疑李女是幕後藏鏡人,再告李女恐嚇罪。

李女原本否認傳送性愛影片,卻又坦承性愛影片從未外流,還辯稱「送你的!」並不具恐嚇意圖。

檢察官認為,李女與老闆一家人因外遇之事鬧得不可開交,且性愛影片由李女拍攝保管,認定李女就是傳送之人,傳送影片意在暗示握有把柄,有恐嚇他人意味。

此外,老闆還指控李女去年4月間以爆料外遇之事逼他簽下200萬元支票,涉嫌恐嚇取財;但檢察官調查發現,2人事後來往正常,9月間甚至還發生性關係,認恐嚇取財部分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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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師同床嘿咻男大生 被抓姦辯稱「吃粽子」

NOWnews – 2013年12月19日 下午12:04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一名曾任職於蘭陽技術學院的已婚女體育老師,被丈夫懷疑與校內一名男學生有曖昧,兩人在女老師家共處一室,結果被分居的女老師丈夫當場「抓姦在床」,男學生當時全身光溜溜,女老師則是下半身赤裸,兩人卻辯稱是在床上「吃粽子」。女老師事後遭校方解聘,宜蘭地院19日依通姦罪和傷害罪,合併執行判處女師5個月徒刑、男學生3個月徒刑。

這起女老師與男學生發生「不倫戀」,被分居丈夫抓姦的案件,發生在去年6月24日凌晨。一名任職於宜蘭縣蘭陽技術學院的39歲曾姓女體育老師,與同樣擔任教職的丈夫張姓男子,兩人原本都在台北任教,之後調回宜蘭後隔年便結婚,兩人結婚11年,並育有1子1女。直到兩年多前,張男聽聞妻子與男同事有曖昧,卻苦無證據證明。

張男除了懷疑妻子與男同事有曖昧外,後來又發現她與校內沈姓男學生有不單純的關係,兩人常為此爭吵而分居,張男則搬回冬山鄉老家居住。直到前天他從鄰居得知妻子帶該名男學生回家,因而決定抓姦。張男在24日凌晨3時返回宜蘭市住處,在樓梯間聽到3樓房間傳出男女做愛的喘息聲,便隨即打開房門,發現妻子下半身赤裸,沈姓男大生則是全身光溜溜,兩人躺在床上。

張男當時發現後欲錄影蒐證,過程中與妻子和沈男發生拉扯,造成張男右手瘀傷。女老師丈夫事後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並控告妻子傷害,曾女和沈男在警局時都否認發生性關係。沈男表示端午節當晚,老師邀請他來家中吃粽子和玩小狗、當天累了在老師家中過夜,自稱當天光溜溜是因為洗澡後有不穿衣服的習慣;曾女則表示當時他洗完澡後出來,根本不知沈男全身脫光。但女老師丈夫堅持提告,警方訊後移送地檢署。

宜蘭地院審理後,2人仍否認發生性關係,堅稱只有「吃粽子和看DVD聊天」,但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法官檢視錄影畫面,發現男全裸、女下身赤落,還有男騎女的動作,認定絕非他們所言的「吃粽子純聊天」,19日依通姦罪判曾女4月徒刑、另在被抓姦時涉嫌打傷丈夫被依傷害罪判2月,合併執行5月、得易科罰金15萬;今年暑假已畢業的沈男則是被判處3月,得易科罰金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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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勃起沒嘿咻繳械 妻捉姦提告告不成

NOWnews – 2013年12月18日 上午9:41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一名已婚男子和公司女股東發生婚外情,2人在女方家中幽會,男方妻子得知後登門抓姦,發現丈夫和小三全裸躺在床上,憤而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檢方勘驗告訴人提出的光碟,內容雖有男方勃起的畫面,但無法證明2人有性器接合,因此判決不起訴處分。

該名54歲、從事餐飲業的李姓男子,因工作關係和48歲的張姓女股東往來頻繁,進而發展出婚外情。李妻懷疑丈夫外遇,在前年12月1日凌晨4時左右,找了友人到張女住處抓姦。李妻確認2人在屋內破門而入,發現丈夫和張女裸躺在床上,李妻自行蒐證,拍到丈夫勃起畫面、並用右手握住,張女則是上身穿T恤、下半身赤裸。

李妻蒐證後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張女稱說李男利用去早市的空檔,到她家借浴室洗澡;李男也稱說只是借浴室洗澡,不知為何會勃起?檢察官勘驗影帶,雖有張男勃起畫面,但並無拍到2人嘿咻、也無精液、衛生紙團或保險套等相關佐證,無法證明2人有通姦行為,因此判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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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舉槍沒繳械 抓姦照告不倒夫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1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李姓男子半夜待在公司的張姓女股東家裡,李妻登門抓姦,發現2人全裸躺在床上,憤而控告妨害家庭,檢察官勘驗蒐證影帶,有李男裸體、握住勃起陰莖畫面,但無法證明有性交姦淫行為,予以不起訴。

李男今年52歲,張女48歲,雙方在職場上結識,李妻發現丈夫常夜不歸營,懷疑他有小三,2年前某日清晨4點,李妻偕友到宜蘭張女住處突擊檢查,並報警破門而入,目擊夫婿、張女衣不蔽體,氣得提告。

李妻第一次製作筆錄時說,她在張女住家門口打探,曾聽到女子叫床聲,衝進去後,見到2人光溜溜的在床上,丈夫惱羞成怒竟動粗,張女也加入戰局,3人扭打成一團,她趕快叫隨行友人錄影存證;第二次警訊,李妻改口說,有看到丈夫壓在女方身上做愛。

宜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檢視蒐證畫面,事發當時,李男陰莖處於勃起狀態,他用右手握住下體,張女上半身穿T恤,下半身赤裸,與李妻拉扯。

張女供稱,李男利用去早市空檔借她家浴室洗澡;李男說,洗澡時不知陰莖為何勃起。

檢察官參酌刑法認定的姦淫,以兩性生殖器已否接合為準,陰莖勃起、裸體,無法證明雙方有姦淫,且李妻前後供述有異,全案經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偵查,仍維持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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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翁月付包養 妻告58歲婦通姦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7旬鄭姓退伍老兵「包養」上圍豐滿 、 宛如「美魔女」的58歲劉姓婦人,老翁猶如一尾活龍,雙方從每次付費性交易,改成月付「吃到飽」,鄭翁甚至預付明年的嘿咻費;不過鄭妻察覺老公搞外遇,告上法院。台北地檢署查出兩人9個月內性交50多次,將劉婦依妨害家庭罪起訴。

鄭姓退伍老兵的妻子,今年中收到1張房屋稅單,查出老公竟把中山區德惠街高價小套房,用400萬元賤賣給劉婦,之後,又搜出老公私藏多張劉婦下半身裸照,揪出老公通姦,一狀告上法院。

鄭翁向檢方表示,去年透過朋友找黃女性交易,每次1000元,黃女「呷好道相報」,介紹風韻猶存、身材豐滿的劉婦給他,劉婦知道他已婚,每次發生性關係,他照例給錢。

鄭翁說,劉婦後來說要「算便宜一點」,兩人約好從去年9月起,由他月付2萬5000元包養金「嘿咻到飽」,沒多久後,他乾脆把明年整年度30萬元包養金一次付清。

鄭翁供稱,劉女事後透露想買下他的小套房,他用400萬元賣給劉婦,劉女最後只給他250萬元,兩人決定把剩下的150萬元房屋尾款,當成後續的嘿咻費用。

檢方查出,兩人從去年9月到今年6月7日,在多個旅館和小套房內發生50多次性關係;鄭妻原諒丈夫並撤告,但不滿劉婦拒還150萬元房屋尾款及30萬元包養金,堅持控告劉婦。

劉婦喊冤說,她不知鄭翁已婚,檢方不相信她的說法,將她依妨害家庭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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