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做愛被側錄瘋傳 男子「火車便當」敗陣

NOWnews – 2013年12月20日 上午10:10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網路瘋傳一對男女在夜店內廁所做愛被側錄影像,畫面中該男女先以「火車便當式」進行性愛,但男子疑似體力不支,該姿勢維持不到30秒隨即將女子放坐在廁所馬桶,繼續「活塞運動」。

根據媒體消息報導,這段名為「夜店廁所不要霸用太久,不然會被側錄」的夜店性愛影片,19日晚間6點被網友PO上Facebook,短短5個小時就有超過3萬5千人按讚,但也引來許多網友批評,並質疑PO網動作已有觸法疑慮。

而法界人士也指出,網友任意在網上「分享」側錄性愛影像,已有觸犯《刑法》散布猥褻物及妨害秘密罪;提醒網友千萬不要轉載,以面成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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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夫疑妻有鬼 暗中錄音…挨告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9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30多歲的年輕夫妻感情失和、分房睡,丈夫發現妻子講電話時神色怪異,涉嫌在妻子房內放錄音筆偷錄音,妻子5天後發現、怒告丈夫妨害秘密,感情雪上加霜!

該對夫妻同住南市中西區,男方是工程師、女方做生意,婚後女方察覺男方外遇,雙方鬧離婚、分房睡。

今年10月中旬,女方在臥室床鋪下發現1支錄音筆,發現是丈夫竊聽,一狀告上警局,並加告「丈夫盜用帳號、密碼進入她的臉書網頁」。

男方向警方坦承,10月12日買這支錄音筆,隔天趁機把錄音筆放到妻子床下,沒想到18日就被逮到;但指妻子的臉書帳號曾被歹徒盜用,需重設密碼,詢問後,妻子同意共設臉書帳號、密碼。

警方調出錄音筆的錄音檔,確認有女方在屋內說話的聲音,訊後依刑法妨害秘密與妨害電腦使用兩罪嫌將男方移送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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鴿子蛋續集 小三告富商敗訴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21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已婚富商送小三「鴿子蛋」鑽戒案,女主角酒店小姐徐瑗濃也反控男主角建商鄭智元,竊取電腦內她和「小王」的合照並寄給別人,告鄭妨害隱私權,求償60萬,台北地院認定兩人已達成和解,判鄭免賠。可上訴。

雙方互控官司於前年引爆,鄭男指控,他以每月10萬元包養徐瑗濃5年之久,還送她定價529萬元的5.03克拉「鴿子蛋」超大顆鑽戒,並把銀行存摺和提款卡交給小三使用。但後來鄭發現「小三還有小王」,徐女劈腿彭姓旅行社員工,還領走2319萬元存款,憤而分手,打官司想討回鑽戒和存款,北院認為兩人無結婚之意,鑽戒不是求婚的定情物,認定是鄭為了討女方歡心而贈與的禮物,去年5月判徐女免還。

徐女也提告反擊,指控鄭前年5月下旬,趁她打開電腦密碼、去洗手間的空檔,將電腦中她和彭男的3張戶外合照,寄到彭工作的旅行社,又列印給徐女的阿嬤看,徐女控告鄭涉及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罪,鄭去年10月被判拘役50天定讞;徐女附帶民事求償60萬元。

兩人官司打了2年多,鄭今年4月向法官提出他與徐女共同簽名的和解書,鄭男同意將合江街一間公寓過戶給徐女,並負擔剩餘貸款本息,徐女則要還給鄭男2000萬元和保管箱內的珠寶,做為和解條件,雙方互相拋棄一切請求權,並相互撤回告訴。

但徐女事後卻反悔,不願撤告,且不承認是她的簽名,法官將和解書和歷次刑、民事筆錄筆跡,送交調查局鑑定,比對確認與徐女簽字吻合,因此判徐女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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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不甘心!女友訂婚新郎不是我 噁男傳性愛影片給親友

NOWnews – 2013年10月27日 上午11:02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男女分手後最怕遇到爛情人!一名室內設計師和前女友分手後,試圖挽回對方不成,見愛人要嫁給別人,竟在她訂婚前夕,竟然散發過往2人的性愛影片給前女友的親友和同事,甚至還流入國外的色情網站。前女友身心受創報警抓人,連員警都大罵「沒見過這麼惡劣的人!」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散發前女友性愛影片的40歲鄭姓男子,2年前因為和被害人交往時被對方發現「劈腿」,因此主動提分手。儘管鄭男事後想挽回女友,還和劈腿對象分手,2年來不斷打電話和傳簡訊,甚至還在被害人公司樓下手後,想要挽回這段感情,但都遭到拒絕。

到了今年7月,鄭男得知前女友要訂婚了,警然醋勁大發,先在臉書設立新帳號,再趁機加入前女友的親友和同事,進而PO上過往2人交往期間拍下的性愛影片。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被害人親友輾轉告知,讓她身心受創,因而向警方報案逮人。

警方事後在鄭男台北市南港區的租屋處,查扣電腦硬碟、手機等,他被帶回警局時痛哭失聲,大喊「自己因為愛而鑄下大錯」,懊悔不已。但警方訊後仍依妨害風化、妨害秘密等罪將鄭男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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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提分手 男竟逼做10次「分手砲」還偷拍威脅

NOWnews – 2013年10月21日 下午1:23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電腦工程師,因不滿交往多年的女友對他提分手,竟然逼迫對方得和他進行「分手砲」10次才願意放手。女方只好屈服讓他洩慾,不料男子竟然以公布性愛影片威脅,女方忍無可忍報警處理。警方到男方家裡搜索,發現其電腦內還有和3名女子的性愛影片,被害女子得知後氣哭大罵「爛咖」。

警方調查發現,該名徐姓電腦工程師,和被害人交往多年,但之後因發生細故爭吵,女方多次提出分手,但徐男都拒絕;直到去年9月,徐男稱說要分手可以,得與他「嘿咻」10次才願意,否則將公開去年熱戀時用手機偷拍的畫面。被害人只好屈服,前往徐男家中讓他「洩慾」。

被害人後來再向徐男提分手,對方竟要脅要公布性愛影片,還稱說要寄給她未來的男友和家人,女子最後忍無可忍,7月份向警方報案。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檢警在徐男家中的電腦和手機內,除了發現徐男和被害人的性愛影片外,甚至還發現徐男與另外3個不同女子的性愛畫面。

徐男被逮時否認偷拍,辯稱是經過對方同意,會保留影像是為了紀念;至於先前威脅被害人要公開影片,徐男辯稱當時因為2人吵架,一時氣不過隨口說說,並無這個意圖。但檢警對於徐男的作風,宛如是「淫魔李宗瑞翻版」,並懷疑影片中3名女子,恐在不知情下被偷拍,也恐遭類似的脅迫,將秘密傳訊3名女子到案釐清,全案正依妨害秘密和恐嚇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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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上床偷拍 強逼10次分手炮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21日 上午6:10

〔社會新聞中心/台北報導〕李宗瑞翻版?徐姓電腦工程師涉嫌偷拍與女友的激情畫面,後來不滿女友欲分手,竟強索10次分手炮,否則公開兩人的性愛影像;警方搜索徐宅,起出被害人的性愛畫面,還發現,另有3名女子的性愛影片;被害人哭罵徐男「真是大爛咖」。

另搜出3女性愛影片

檢警認為徐嫌的作風,類似「淫少李宗瑞翻版」,懷疑另3名被害人,均在不知情下被偷拍,甚至事後也可能遭脅迫受辱,正依妨害秘密、恐嚇等罪嫌偵辦,將秘密傳訊3名被害女子釐清。

本案遭恐嚇的被害女子,據悉其家族在政治圈頗具分量,警方追查,她與徐嫌交往多年,去年熱戀期間,徐嫌曾持智慧型手機偷拍、側錄兩人的激情畫面,女方事後發現,想搶回手機刪除,但徐嫌耍賴拒絕。

女發現要刪除被拒

後來,雙方屢因細故爭吵,女方多次要求分手,徐嫌都不肯;去年9月,徐對被害人說,想分手可以,必須讓他滿足10次才行,徐更出示之前拍的性愛影像,脅迫被害人到他住處供洩慾,被害人只好屈服,後來她再提分手,徐嫌就要脅要公布性愛影像,還要寄給她的未來男友與家人。

被害人忍無可忍,7月向地檢署及警方報案求助,警方在徐嫌住處查扣電腦、手機等物,解析發現,另有3個署名不同女子的電腦影像檔,都是與徐嫌的做愛畫面。

徐嫌否認偷拍被害人,供稱拍攝時對方知悉且同意,保留性愛影像,只是為了留念;對於恐嚇將性愛影像散佈,辯說只是吵架時口氣差「一時氣憤說說」,並沒這個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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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復分手女友 前男友張貼不雅照挨告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0月13日 上午5:59

高雄一名徐姓男子對分手女友展開報復,這名男子新設臉書帳號,貼上前女友以及截取自色情網站的不雅照片,並刊登不雅字眼來羞辱前女友。警方調查後,將徐姓男子依恐嚇、妨害名譽及妨害秘密罪嫌送辦。

徐姓男子和前女友是因為雙方家長反對而分手,徐姓男子想復合但被拒絕,於是氣憤報復。嫌犯先是傳了訊息給前女友說是「我一定要毀了你」,被害人求助對方母親,但徐姓男子惱羞成怒,變本加厲表示「只要你再一次去找我媽、我會把照片寄出去」。隔不久,張姓女子就發現有臉書帳號使用自已的相片,而且還多了不雅照片和文字敘述,報警提告。

嫌犯到案表示懊悔。

(圖片:高雄市三民一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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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女回公司嘿咻 夫告妻竊錄

中央社 – 2013年9月22日 下午4:4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涂姓男子控告妻子在公司裝監視器,進而拍到他與女子性交,妻子涉妨害秘密。北檢認裝監視器是怕貨物遭竊並非故意,不起訴。

檢方指出,涂姓男子在台北巿臥龍街開設創意設計公司,他的鄭姓妻子擔任公司會計,鄭女因查看公司監視器發現涂男及1名女子在今年3月10日晚間11時左右,在公司沙發上「嘿咻」。

後來,鄭女對涂男提起妨害家庭的民事訴訟,並以此監視器畫面為證據,未料,涂男找來2名公司員工一併對鄭女提告,主張鄭女裝監視器,拍到他們非公開活動行為,涉犯妨害秘密罪。

檢方調查期間,鄭女表示,原本舊的監視器壞掉,公司業務有耗材需要叫貨,且公司將搬家,所以把貨暫堆在公司辦公室內,是擔心貨物遭竊才安裝新的監視器,沒想到,意外拍到丈夫偷腥過程,並非故意裝監視器。

涂男跟檢察官說,監視器中與女子嘿咻的影中男子,是他沒有錯,這是他非公開活動;另2名員工則說,並不希望監視器拍到他們午休吃飯或是挖鼻孔的非公開活動。

檢方勘驗監視器發現,除了有女子坐在沙發上與涂男發生性行為,尚有至少6箱貨物堆放在沙發旁,且兩人性愛過程未利用周遭的器物遮蔽,以確保隱密性,不被他人發現;沒有拍到員工們挖鼻孔、吃飯,或是身體隱私部位的畫面。

檢方認定,鄭女裝監視器是為避免公司貨品遭竊,涂男等告訴人均未指出,究竟是哪些非公開活動遭竊錄。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採信鄭女所言,且全案查無實證,處分不起訴。10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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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發女友裸照 跆拳高手判2年2月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10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跆拳道高手林姓男子因不滿經營道館的女友有意分手,涉嫌將先前趁她熟睡時所拍的上半身裸照,張貼在宣傳海報上,又到她工作場所等處散發,被女友的兒子看到告訴其母,高雄地院依妨害秘密等罪判處林男徒刑2年2月,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民國99年10月25日,林男和女友相偕到高雄市鳥松區一家汽車旅館投宿,林男趁她熟睡之際,用手機拍攝半身裸體。隔年2月24日晚上8點多,林男又侵入女友經營的跆拳道館辦公室,涉嫌竊取其生活照、寫真照和學員名冊等物。

後因林男不滿女友有意分手,涉嫌用女友的半身裸照影片節錄,翻拍後與生活照張貼在道館宣傳海報上影印,另再加上林男平常蒐集的色情書刊,前往女友工作地點、住家大門口、附近活動中心張貼,後來被女友兒子看到,回家告訴母親,向警方提出告訴。辦案人員搜索林男住處,查扣海報、裸照、色情書刊等物。

地院認為林男侵入道館竊取寫真照等部分罪證不足,其餘散發、張貼裸照行為,則判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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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不甘女友另結新歡 傳私密照片給情敵吃官司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8月21日 上午5:56

竹科一名曾姓工程師與女朋友感情生變,將兩人交往期間的親密照片,LINE和MSN的煽情對話,全都傳給情敵,結果女友與新歡也因而分手。女友一氣之下,對曾姓工程師提出妨害秘密和民事求償的告訴。(彭清仁報導)

竹科一名曾姓工程師,與女友交往了兩年,今年七月兩人感情生變,女友與另一名男子交往,曾姓工程師認為女友搞劈腿,因而懷恨在心,趁著女友不注意時,查看女友手機的電話簿,取得情敵的電話號碼,私底下將過去與女友交往時拍的親密照片,以及MSN和LINE的煽情對話,全都傳給情敵。而情敵收到這些煽情的對話內容和照片後,很快的就與這名女子分手。

女友得知後,氣的直接到警局控告前男友曾姓工程師妨害秘密罪,並且提出民事求償要求。警方傳訊曾姓工程師到案,曾姓工程師在偵訊時供稱,會把這些敏感的文字和照片傳給情敵,是想要搞破壞,而且只有傳給情敵一個人,沒有對外PO文,卻沒想到還是觸犯了法律,曾姓工程師也表示非常後悔,也願意向女友道歉。警方指出,曾姓工程師的舉止不但未能挽回感情,最後還吃上官司,真的是划不來。全案警方則是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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