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師同床嘿咻男大生 被抓姦辯稱「吃粽子」

NOWnews – 2013年12月19日 下午12:04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一名曾任職於蘭陽技術學院的已婚女體育老師,被丈夫懷疑與校內一名男學生有曖昧,兩人在女老師家共處一室,結果被分居的女老師丈夫當場「抓姦在床」,男學生當時全身光溜溜,女老師則是下半身赤裸,兩人卻辯稱是在床上「吃粽子」。女老師事後遭校方解聘,宜蘭地院19日依通姦罪和傷害罪,合併執行判處女師5個月徒刑、男學生3個月徒刑。

這起女老師與男學生發生「不倫戀」,被分居丈夫抓姦的案件,發生在去年6月24日凌晨。一名任職於宜蘭縣蘭陽技術學院的39歲曾姓女體育老師,與同樣擔任教職的丈夫張姓男子,兩人原本都在台北任教,之後調回宜蘭後隔年便結婚,兩人結婚11年,並育有1子1女。直到兩年多前,張男聽聞妻子與男同事有曖昧,卻苦無證據證明。

張男除了懷疑妻子與男同事有曖昧外,後來又發現她與校內沈姓男學生有不單純的關係,兩人常為此爭吵而分居,張男則搬回冬山鄉老家居住。直到前天他從鄰居得知妻子帶該名男學生回家,因而決定抓姦。張男在24日凌晨3時返回宜蘭市住處,在樓梯間聽到3樓房間傳出男女做愛的喘息聲,便隨即打開房門,發現妻子下半身赤裸,沈姓男大生則是全身光溜溜,兩人躺在床上。

張男當時發現後欲錄影蒐證,過程中與妻子和沈男發生拉扯,造成張男右手瘀傷。女老師丈夫事後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並控告妻子傷害,曾女和沈男在警局時都否認發生性關係。沈男表示端午節當晚,老師邀請他來家中吃粽子和玩小狗、當天累了在老師家中過夜,自稱當天光溜溜是因為洗澡後有不穿衣服的習慣;曾女則表示當時他洗完澡後出來,根本不知沈男全身脫光。但女老師丈夫堅持提告,警方訊後移送地檢署。

宜蘭地院審理後,2人仍否認發生性關係,堅稱只有「吃粽子和看DVD聊天」,但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法官檢視錄影畫面,發現男全裸、女下身赤落,還有男騎女的動作,認定絕非他們所言的「吃粽子純聊天」,19日依通姦罪判曾女4月徒刑、另在被抓姦時涉嫌打傷丈夫被依傷害罪判2月,合併執行5月、得易科罰金15萬;今年暑假已畢業的沈男則是被判處3月,得易科罰金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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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翁月付包養 妻告58歲婦通姦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7旬鄭姓退伍老兵「包養」上圍豐滿 、 宛如「美魔女」的58歲劉姓婦人,老翁猶如一尾活龍,雙方從每次付費性交易,改成月付「吃到飽」,鄭翁甚至預付明年的嘿咻費;不過鄭妻察覺老公搞外遇,告上法院。台北地檢署查出兩人9個月內性交50多次,將劉婦依妨害家庭罪起訴。

鄭姓退伍老兵的妻子,今年中收到1張房屋稅單,查出老公竟把中山區德惠街高價小套房,用400萬元賤賣給劉婦,之後,又搜出老公私藏多張劉婦下半身裸照,揪出老公通姦,一狀告上法院。

鄭翁向檢方表示,去年透過朋友找黃女性交易,每次1000元,黃女「呷好道相報」,介紹風韻猶存、身材豐滿的劉婦給他,劉婦知道他已婚,每次發生性關係,他照例給錢。

鄭翁說,劉婦後來說要「算便宜一點」,兩人約好從去年9月起,由他月付2萬5000元包養金「嘿咻到飽」,沒多久後,他乾脆把明年整年度30萬元包養金一次付清。

鄭翁供稱,劉女事後透露想買下他的小套房,他用400萬元賣給劉婦,劉女最後只給他250萬元,兩人決定把剩下的150萬元房屋尾款,當成後續的嘿咻費用。

檢方查出,兩人從去年9月到今年6月7日,在多個旅館和小套房內發生50多次性關係;鄭妻原諒丈夫並撤告,但不滿劉婦拒還150萬元房屋尾款及30萬元包養金,堅持控告劉婦。

劉婦喊冤說,她不知鄭翁已婚,檢方不相信她的說法,將她依妨害家庭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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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偷吃人妻開房間 小三辯有「菜花」否認辦事

NOWnews – 2013年12月4日 上午11:22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員警日前發生婚外情,帶著小三到汽車旅館當場被對方丈夫抓姦,一氣之下對2人提出通姦告訴。小三在法庭辯稱,自己感染了「菜花」,根本不可能發生性行為。但法院發現2人在半年內,密集通聯多達4000多次,足見關係匪淺,判處2人須連帶賠償女方丈夫40萬元。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柯姓警官,因和羅姓有夫之婦有業務關係而認識,雙方進而發展不倫戀。去年3月15日下午,2人一同前往高雄市某汽車旅館開房間,羅女的翁姓丈夫得知後,會同莊姓友人報案並前往現場準備抓姦。一到房內就發現現場凌亂不堪,還有拆封過的保險套和用過的衛生紙。

翁男不堪妻子讓他「戴綠帽」,憤而對2人提告,並要求500萬的精神撫慰金。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柯男和羅女均稱說,當時2人碰面聊天喝酒時,因開瓶不慎濺的全身衣服都是,才會到旅館開房清洗,否認發生過性關係。羅女還對法官說,自己因為罹患「菜花」,根本不可能發生關係。

法官不採信2人說法,認為即便感染菜花,只要帶著保險套仍可隔絕傳染;且翁男還提出柯男和羅女的通聯紀錄和譯文,證明2人曾交往,柯男還曾向翁男道歉;法官更發現從2月至8月這半年間,柯男和羅女的通聯紀錄高達4000多筆,早已逾越了一般已婚男女應有的正常交往分際,僅管翁男要求賠償500萬精神撫慰金,但審酌雙方的經濟收入狀況,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翁男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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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睡裸女被空姐妻抓姦 辯不知對方睡覺會脫上衣

NOWnews – 2013年12月3日 上午10:54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7年前曾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目前在中央大學任教的謝定亞,前年再婚娶了小他14歲的空姐為妻,不料去年被老婆抓姦,與一名業餘衝浪女教練同宿共睡一床,謝妻一怒提通姦告訴。但因無精液、衛生紙等直接證據,謝男獲不起訴,但民事求償部分,法院認定2人行為已傷害謝妻配偶權益,須連帶賠償30萬,全案可上訴。

48歲的謝定亞,身高180公分且外型英俊挺拔,他有過2段婚姻,與前妻育有1子1女,離婚後在前年4年,另娶張姓空姐為妻,但在去年5月分居。謝妻發現丈夫經常藉故不回家,私下找徵信社調查,發現去年8月起,丈夫和一名孟姓女子,先後到印尼峇里島、宜蘭等地出遊過夜。

去年12月,謝妻獲報丈夫帶孟女回家,她與徵信社當場破門而入,發現2人衣衫不整躺在床上,但並未發現精液、衛生紙等足以證明2人有發生關係的證據。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謝妻仍對2人提起通姦告訴,2人否認通姦,謝男稱說孟女是衝浪認識的朋友,當天孟女喝醉,他先將對方帶回家休息,待酒醒後再準備送她回家,還稱說「我不知道她睡到一半自己脫掉上衣」。

2人均否認有發生過性關係,通姦部分則因證據不足,2人獲判不起訴。另謝妻對2人民事求償4百萬,法官認為謝男是高知識份子,此舉和辯詞都有違常理而不予採信,並認定他已違反婚姻忠誠的義務和原則,謝妻的權益受到侵害,因此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謝妻30萬,全案可上訴。至於訴請離婚案件,台北地院目前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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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抓姦在床 前工程會副主委判賠30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3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李容萍/綜合報導〕前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現為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教授謝定亞,去年與業餘衝浪女教練孟華婷赴峇里島遊玩及宜蘭旅遊,並同宿一房;同年12月又在謝的住處同床共枕,被空姐妻子張女抓姦在床。張女訴請民事求償400萬元,台北地院昨判謝定亞與孟女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至於刑事通姦罪,雖張女率徵信社衝進房間時,拍到謝定亞僅著內衣褲、孟女上半身赤裸,但兩人不承認有姦情,北檢認定證據未達通姦罪的構成要件,給予不起訴。

張女昨不願受訪,委任律師賴芳玉表示,只判賠30萬元明顯偏低,收到判決書後再考慮是否上訴;記者昨聯繫不上謝定亞,無法得知他對於判決的看法。

48歲謝定亞身高180公分,外型英俊挺拔,為營建管理學博士。據指出,謝有兩段婚姻,與前妻育有1子1女,離婚後月付8萬元給前妻;前年4月與張女再婚,去年5月分居,抓姦事件後,謝訴請離婚,北院審理中。

張女指控,去年8月丈夫與孟女赴峇里島4天共住1房,9月再至宜蘭烏石港親密同遊,多次牽手逛大街被拍到,並在礁溪溫泉民宿開房同宿。去年12月6日,孟女至謝的臨沂路住處同床共眠,張女破門而入,見兩人衣衫不整,但未當場逮到兩人做愛。

庭訊時,謝定亞說孟女是因衝浪認識的朋友,兩度出遊都有孟女的日籍男性友人作陪,牽手是徵信社故意拍肢體接觸的瞬間,沒有男女情愛;抓姦當天孟女喝醉,他先帶她回家休息,酒醒後再送回家,「我不知道她睡到一半自己脫掉上衣」,不承認發生性關係。

但法官認為,謝定亞是高級知識份子,應知已婚身分與異性相處時須注意分際,其辯詞有違常理,不足採信,認定謝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侵害妻子權益,判兩人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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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調查:辦公室偷情最佳地點 第一名竟是…儲藏室!

NOWnews – 2013年11月25日 下午12:59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上班族長時間待在辦公室埋頭工作,若是遇到瓶頸這時出現一位可靠的異性同事解救,肯定會擦出愛的火花,不過,這年頭辦公室戀情已經不稀奇,根據最新一項調查顯示,辦公室偷情才是最能解救枯燥無味的生活方式!

根據美國《赫芬頓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報導,由英國著名約會網站「單身貴族」(EliteSingles)調查發現,竟有60%的男性和56%的女性對同事有性幻想,平常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例如時常在辦公室打情罵俏。

但這眾目睽睽之下,要怎麼樣才能避嫌呢?根據這項調查結果,有37%的男性公認的最佳偷情地點為「儲藏室」,理由是儲藏室的門通常可以上鎖。

而女性則較喜歡會議室,因為空間較寬敞,獲得24%女性的喜愛。此外,男女最喜愛的三大偷情地點分別是儲藏室、個人辦公室、會議室。最不受歡迎的地點則是吸煙室和茶水間。

另有10%的女性可以接受在洗手間偷情,電梯也獲得17%男性與11%女性青睞。但想歸想,若真要跟同事發生性關係,來場激烈的「辦公室偷情」只有21%的女性敢這麼做,男性則有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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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顏冠得與小三通姦遭起訴 薛楷莉:還我公道

NOWnews – 2013年11月21日 上午9:43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前主播薛楷莉與前夫顏冠得今年爆婚變,她控告顏冠得和外遇對象簡皓宜通姦,經台北地檢署調查,顏、簡兩人承認發生性關係,遭檢方以通姦罪起訴,另簡皓宜也被依誹謗罪起訴。薛楷莉得知後表示還給她一個公道,而顏冠得認為全在意料中,沒什麼好評論。

顏冠得、薛楷莉結婚9年,育有一女,今年2月傳婚外情,事後他開記者會坦承犯錯,與薛楷莉十指緊扣表示問題解決,但事後薛堅持提告兩人妨害家庭,且訴請離婚獲准。8月薛楷莉又大動作開記者會,指責顏冠得蓄意殺人,甚至拳毆5歲女兒,家事風波鬧不停,當時小三簡皓宜曾現身向薛楷莉道歉,薛一度心軟,最終決定不撤告。

表示還給自己一個公道。(資料照/記者朱家彥/攝影)

北檢調查時,顏冠得、簡皓宜承認在今年1月19日、2月2日與2月9日發生3次性關係,對不倫行為感到後悔。據悉顏冠得在庭上拿出離婚協議書,表示薛楷莉允諾撤告,對此薛楷莉說未感受到兩人悔意,「顏冠得從沒向我致歉。」檢方昨(20日)認定顏、簡通姦屬實,依通姦罪嫌起訴兩人,而簡皓宜因利用媒體散布不實指控,又被以誹謗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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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冠得與小三認通姦3次 起訴

作者: 蕭博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1月2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前購物專家薛楷莉指控前夫、前東森新聞部副理顏冠得與女網友簡皓宜通姦,台北地檢署調查時,顏與簡坦承在飯店發生3次性關係,且簡女也承認媒體報導薛女精神不正常、有暴力傾向均是她主動爆料,檢察官昨日依通姦罪起訴顏,另依相姦、誹謗2罪起訴簡女。

薛楷莉和顏冠得在9年前結婚,今年2月爆出顏與簡姓女網友有婚外情,薛除控告顏和簡女妨害家庭,另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2人也為女兒監護權告上法院;薛楷莉8月間指控顏企圖「拿枕頭悶死我」,還自爆女兒目睹2人通姦過程,導致心靈受創。

簡女在薛楷莉召開記者會時,意外現身致歉並坦承與顏外遇,而北檢調查時,顏冠得與簡女都坦承不諱,自白在今年1月19日、2月2日及2月9日,分別在北巿的2間飯店發生3次性關係,對不倫行為深感後悔。

簡女今年2月間主動致電給2家報社,向記者爆料薛精神不正常、對長者不敬、有暴力傾向,記者則依簡女指控撰寫報導;檢察官認為,簡女利用媒體散布不實指控,建請法院對簡女所犯的相姦、誹謗2罪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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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冠得與小三通姦 北檢起訴

中央社 – 2013年11月20日 下午12:5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前主播薛楷莉控告媒體人丈夫顏冠得與簡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北檢今天偵結,因顏及簡坦承通姦3次,將兩人起訴並聲請簡判。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書類指出,顏男與簡女在今年1月19日、2月2日及2月9日分別在台北巿的兩間飯店,發生3次性關係。

檢方指出,簡女在2月間打電話給2家報社記者,指薛楷莉精神不正常、常弄丟東西、對長者不敬,有暴力傾向等語,導致媒體加以報導而使薛楷莉人格名譽受損。薛女得知丈夫婚外情及遭簡女誹謗後,提出告訴。

檢方偵辦期間,顏男及簡女均自白坦承通姦3次。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通姦罪起訴顏男及簡女,而簡女另涉誹謗罪一併起訴,全案聲請法院簡易判決,檢方建請法院對簡女所犯二罪,分論併罰。1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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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小性平教材「教做愛」 教部被糾正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15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陳炳宏/台北報導〕教育部編製、修訂的國中小性別平等教育教材,內容出現「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你們要如何做愛」等,還要老師教導學生如何使用保險套、指套、水性潤滑劑及製作口交膜等,且編製過程未聽取各方意見即草率結案、教材部分內容違背法律明文禁止的規定等違失,經監委調查後,監察院昨通過糾正教育部。

教育部九十六、九十七年編印「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性別好好教」、「認識同志」性平教材三本,部分內容爆發爭議,台灣真愛聯盟發起呼籲教育部重新檢視教材及課綱,立法院也做出附帶決議暫緩出版。但是去年修訂的教材內容中,對於兒童及少年之合意性行為可能觸法問題,仍隻字未提。

「墮胎是合法選擇」惹爭議

糾正案文指出,在「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提及孩子了解答應接受對方的感情告白時,就表示兩人許下愛的承諾或約定,可經協商協調,分享心情、分享身體(牽手、肢體的撫摸或擁抱、親吻、親密的性關係…);還談到「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男生和男生做愛」、「同性喜歡同性」等。

未提兒少合意性行為可能觸法

在「性別好好教」的「多元情慾與性別人權」單元介紹多元情慾;在「認識同志」記載有些同志伴侶間,「會協議在伴侶關係之外,容許跟他人發生性關係…」並請教師教導學生正確使用或製作性用具;去年修訂教材的國小版,載述「不能被碰觸的地方是穿泳裝的地方」、「他(她)們可以決定自己不喜歡被碰觸的地方,也有權利決定為特定的人,開放身體某些部位的碰觸權」等。

教部:內容若有不妥 會再修正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長劉仲成表示,國小用書「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國中用書「性別好好教」是教師補充教材,並非正式教科書,已修正,並經專家學者、家長與教師團體討論認可,立院教育委員會也同意出版,才於今年二月重新發給國中小,供教師參考。至於「認識同志」也是教師用書,九十六年發行後,已經不再發行。

劉仲成並說,將來有關性平教材將在開始編輯時,就會請專家、學者以及相關老師試教,以便及早發現並修正不妥的教材方向與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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