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學敘舊口交 通姦告不成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6日 上午6:10

承認酒後互相口交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47歲小玉偶遇已婚的國中同窗阿鵬(皆化名),發現當年青澀的男孩,已是事業有成、風流倜儻的熟男,勾起她的少女情懷,兩人相約泡溫泉偷情,被阿鵬老婆抓姦在床,吃上通姦官司,士林地檢署認為,雙方承認酒後互相口交,逾越男女分際,但女方因婦科疾病,無法行房,通姦罪證不足,不起訴。

年近半百的小玉保養得宜,外表比實際年齡少10歲,前年10月間,她偶遇已婚的阿鵬,一句「妳好嗎?」使她重溫求學時期的曖昧時光,互有情愫的兩人,以慶生為由到北市北投區泡溫泉。

阿鵬的妻子懷疑丈夫有染,委請徵信社跟監抓姦,當時兩人酒後在房內擁抱及愛撫,被徵信社拍下進出旅館的身影,元配氣不過,怒告兩人通姦,並向小玉索討20萬元和解金。

阿鵬的元配指控,小玉明知阿鵬已婚,仍色誘讓丈夫「臨老入花叢」;小玉及阿鵬則反駁,沒有性行為,只有擁抱、愛撫,互相口交;小玉還說,骨盆腔發炎無法行房;檢方認為,僅憑蒐證照無法證明兩人曾有性器接合。

性器接合才構成通姦

律師林俊峰表示,通姦罪構成要件比性行為嚴格,偷情的雙方必須性器接合才構成通姦,僅口交無法成罪,但仍呼籲民眾尊重婚姻關係,避免被抓姦在床,徒增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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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和小王同床 衛生紙「體液沒混合」不算通姦

NOWnews – 2014年1月14日 下午1:11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1名已婚婦人和1名外籍男子發生外遇,2人相約到旅館開房間,婦人的丈夫得知後前往抓姦。2人當時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垃圾桶內找到2團衛生紙,送驗後分別有2人的體液,但檢方認為僅是2人「個別」的體液並未混合,通姦證據不足處以不起訴。

高雄市1名辜姓男子,他指控29歲的妻子和31歲的黎姓外籍男子發生婚外情,去年8月10日2人一同上汽車旅館,辜男和弟弟報警,一同前往汽車旅館要抓姦。一行人抵達後打開房門,發現辜妻和黎男全身赤裸躺在床上,並在房內垃圾桶找到2團使用過的衛生紙,因此怒告2人通姦。

黎妻向檢方表示,她和黎男才認識1個多禮拜,當時進汽車旅館後,因洗完澡沒睡衣可穿,才會在房內脫光躺在床上。根據《聯合報》報導,黎妻說約莫半小時左右丈夫就來了,她和黎男堅稱並未發生性關係。

至於在垃圾桶內找到的衛生紙團,2人都稱說是洗完澡後擦拭的;檢方審理後,勘驗現場影片僅2人赤裸站在床邊、以及查獲衛生紙的畫面,儘管衛生紙有個別的體液卻查無混合,僅能認定2人有同床而眠,雖有瓜田李下之嫌,但卻無直接證據證明2人通姦,因此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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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性侵 強拍裸照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29日 上午6:12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台中市林姓男子不滿女友提分手,屢次恐嚇女友「要開槍打斷她兒子的腿」,還找她到汽車旅館談分手,進旅館後卻化身成一匹狼,強押她口交並性侵,完事後還強拍裸照,恐嚇她「要分手就要散布裸照」。台中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這名惡男3年6月,另依恐嚇罪判刑9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和女友交往1年多,兩人分分合合,女友前年跟林男提分手,卻被嗆「我知道你兒子是誰,我有一支槍,我要開槍打斷他的腿」,女友嚇得不敢跟他分手;沒多久後,女友又提分手,這次林男到女友家盯梢,林男要求她上車談判,女方只好上車。

不料,林男一路把車開往汽車旅館,女友不肯下車,林男卻拳打腳踢、掐頸兼扯頭髮,把她拖進房間裡,一邊威嚇「如果分手要玉石俱焚…」一邊強迫女友幫忙口交,事後性侵得逞。

更惡劣的是,女友事後到浴室洗澡,林男想到她常跟他提分手,為了一勞永逸,衝進浴室拍下6張裸照,接著再恐嚇她「要分手就要散布裸照」。身心受創的女友,返家後馬上提告。

法院開庭時,林男否認恐嚇,還說很多都是「玩笑話」,他也強調沒有性侵女友,兩人自願發生關係,脖子上還種草莓。

法院發現,被害人臉上、脖子多處瘀傷,不可能是種草莓,而她多次提分手,不可能自願發生關係,因此認定林男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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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猴抓「跳蛋」 小三判賠50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27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郭姓男子今年二月突然提出離婚要求,郭妻懷疑他偷吃,果然在汽車旅館查獲郭和小三全身赤裸,床上還有情趣用品「跳蛋」,高雄地院判決小三賠償五十萬元遮羞費。

據了解,今年二月郭姓男子突然要求協議離婚,引起郭妻懷疑並委託友人深入調查。隔月四日凌晨,郭和小三楊女投宿前鎮區檳城汽車旅館,被郭妻會同警方當場查獲二人全身赤裸,並在床上發現情趣用品「跳蛋」。

郭妻認為楊女破壞其家庭,飽受精神折磨,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六十萬元;楊女則未出庭應訊,也沒有提出答辯狀。

法官開庭調查,楊女與郭男投宿摩鐵,全身赤裸被拍照,現場並起獲「跳蛋」等情形,及二人簡訊雖未提及性關係,但言語曖昧,認定構成侵權行為,同時審酌兩造收入和地位等情形,認為賠償五十萬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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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曝光》男PO合影裸照 威脅放火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26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呂姓瓦斯行老闆娘透過臉書認識李姓男子,雙方共譜姊弟戀,通姦半年多,呂女良心不安,決定結束婚外情,李男被甩惱羞成怒,將兩人合影裸照貼上臉書給對方友人看,還恐嚇「找一天來去瓦斯行放火,應該很刺激」,新北地檢署分別依通姦及恐嚇罪嫌,將2人起訴。

新北市37歲呂姓女子,與丈夫結婚10多年,經營瓦斯行,呂女去年10月玩臉書認識家住屏東的31歲李男後,兩人譜出不倫戀,還相約每月最後一個週日,到高雄火車站附近旅館通姦,還拍下許多半裸合照及性愛照片。

呂女今年5月決定踩煞車,主動跟老公承認外遇,並提供臉書帳號給老公看。

呂女丈夫為取得證據,用老婆所使用的帳號,假裝跟李男要當時合影的照片,結果對談中被李男發現有異,不僅未提供,雙方還因此大吵收場。

李男事後知道呂女要斷絕往來,決心報復,另開新的臉書帳號加呂女丈夫為好友,並陸續加他的好友,接著封鎖呂女丈夫及其家人帳號,再將自己跟呂女合拍的半裸照片放上大頭貼供人觀看,甚至留言要到瓦斯行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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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婚姻?偷情網站攻台 精神科醫師:登錄,只會離婚! 

NOWnews – 2013年11月25日 下午12:12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號稱全球最知名的婚外情網站「AshleyMadison.com」正式在台開站,打出「偷情有助維繫婚姻」口號,企圖吸引偷情男女,引發爭議,偷情究竟是婚姻靈藥?還是毒藥?國內精神科醫師強調,別傻了,偷情絕對是壓垮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

這個遍及30個國家的「AshleyMadison.com」,是在2002年創立,由有「出軌教主」、被獲選為「網路上最討厭的男人」的Noel Biderman所創立,今(25)天起正式在台開站。該網站專供已婚市場,僅向男性會員收費,女性會員免費,並宣稱保密性強,成立10年來已超過2200萬用戶。

台灣是繼日本、香港後第3個設站的亞洲國家,業者宣稱,看上台灣,是因為台灣離婚率全球第3高,而偷情有助重燃激情,讓婚姻維繫更久。

有些事情,做錯了就不能回頭!耕莘醫院精神科暨心理衛生中心主任級醫師楊聰財提醒那些動心想要「偷情」的男男女女,三思而後行,因為偷情只會傷害婚姻,毀壞雙方的信任基礎,今天你偷小三、明天換我偷小王,甚至還有傳染性病的風險,何況再隱秘的網站,也有徵信社能破解,偷情並非神不知鬼不覺。

食色性也,精神科醫師表示,所謂婚外情網站,跟早些年國內「男來店、女來電」的電話交友模式,如出一轍,對平均特15分鐘腦海就閃過一次性念頭、因性而愛的男性而言,能增加一個拈花惹草的管道,永遠不會嫌多。

楊聰財說,因愛而性的女性,如果也想搞外遇、偷情,則多半象徵婚姻早亮起紅燈,婚姻生活不幸福,老公在外胡搞瞎搞,因而藉由「你敢,我也敢」的行為,填補空虛。

維繫婚姻一定要靠這種方式才可以嗎?楊聰財建議,誰說重燃激情一定要「換人」才行,摩鐵、汽車旅館不是偷情的人的專利,適時換個地點、換個姿勢,都能有助老夫老妻轉換情趣;且若真有心維繫婚姻,兩人就算再有滿腹委屈、性生活不協調,也該接受婚姻諮詢,好好坐下來,了解問題真正的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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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吸毒邊調情 男和小三嘿咻前先昏迷送醫

NOWnews – 2013年12月16日 下午2:25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男子日前帶著小三到汽車旅館偷情,為了想增加彼此的「性」趣,2人邊吸毒邊調情。正當2人準備辦事時,男方突然昏迷不醒,女方嚇得趕緊向櫃檯人員求助,並將男子趕緊送醫急救,所幸並無大礙。但2人涉嫌吸毒,也被警方逮捕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發現,該名34歲的已婚黃姓男子,和一名33歲的江姓女子發生婚外情,15日凌晨左右,2人一同前往新北市汐止區的一間汽車旅館偷情。2人在房內為了增加「性」趣,一邊吸毒一邊調情,吸食大麻、安非他命和海洛因的混油攙用,正當2人要準備「嘿咻」辦事時,黃男突然昏迷不醒。

小三江姓女子見狀,當場嚇得趕緊向櫃檯人員求助,櫃檯人員知悉後趕緊協助報警處理。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江女也稱說身體不適,2人一同送醫急救,所幸均無大礙。警方獲報在房內搜索,查獲安非他命、海洛因等毒品,2人出院後被帶回警局偵訊,均坦承有吸食毒品,其中黃男偵訊時手機簡訊聲不斷響起,還有女子暱稱他「老公」,提醒他「不要忘記帶一包」,訊後2人都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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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翁月付包養 妻告58歲婦通姦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7旬鄭姓退伍老兵「包養」上圍豐滿 、 宛如「美魔女」的58歲劉姓婦人,老翁猶如一尾活龍,雙方從每次付費性交易,改成月付「吃到飽」,鄭翁甚至預付明年的嘿咻費;不過鄭妻察覺老公搞外遇,告上法院。台北地檢署查出兩人9個月內性交50多次,將劉婦依妨害家庭罪起訴。

鄭姓退伍老兵的妻子,今年中收到1張房屋稅單,查出老公竟把中山區德惠街高價小套房,用400萬元賤賣給劉婦,之後,又搜出老公私藏多張劉婦下半身裸照,揪出老公通姦,一狀告上法院。

鄭翁向檢方表示,去年透過朋友找黃女性交易,每次1000元,黃女「呷好道相報」,介紹風韻猶存、身材豐滿的劉婦給他,劉婦知道他已婚,每次發生性關係,他照例給錢。

鄭翁說,劉婦後來說要「算便宜一點」,兩人約好從去年9月起,由他月付2萬5000元包養金「嘿咻到飽」,沒多久後,他乾脆把明年整年度30萬元包養金一次付清。

鄭翁供稱,劉女事後透露想買下他的小套房,他用400萬元賣給劉婦,劉女最後只給他250萬元,兩人決定把剩下的150萬元房屋尾款,當成後續的嘿咻費用。

檢方查出,兩人從去年9月到今年6月7日,在多個旅館和小套房內發生50多次性關係;鄭妻原諒丈夫並撤告,但不滿劉婦拒還150萬元房屋尾款及30萬元包養金,堅持控告劉婦。

劉婦喊冤說,她不知鄭翁已婚,檢方不相信她的說法,將她依妨害家庭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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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被打「使詐」 倒賠元配38萬元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7日 上午8:40

拖過妨害家庭告訴期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女子林慧萍與有婦之夫通姦,演出哀兵政策,讓元配毆打,元配中計,被林女反告傷害,此案總算告一段落,林女被依妨害家庭判3月徒刑,並賠償精神慰撫金計40萬元,而元配傷害罪被判拘役20日、緩刑2年,也要賠小三2萬元醫藥費。

本案元配葉婦100年7月間抓到老公「阿炳」與林女偷情1次,林女祭出苦肉計,願意挨打換取不告,2人見面後,葉婦不發一語開打,但是妨害家庭逾6月告訴期後,林女突然持驗傷單告葉婦傷害(拘役20日定讞)。

反告元配傷害獲賠2萬

「阿炳」發現林女奸詐,主動供出100年元月2人也到風緻汽旅通姦,葉婦再次提告妨害家庭成立(林女被判3月定讞,並賠精神慰撫金20萬元)。雙方事後又提起民事訴訟,林女先告傷害罪要求損害賠償60萬元,葉婦則針對100年7月的通姦案,也提起民事賠償要求100萬元。

台中地院昨判決,林女在100年7月某日與「阿炳」通姦妨害家庭,雖刑責已逾告訴期,仍應負賠償責任,以20萬元為適當;而林女控告葉婦傷害案,傷害不嚴重,賠償醫藥費降為2萬元。

人夫再認通姦助元配

此案是100年7月17日凌晨1時許,「阿炳」(化名)搭載林女到汽車旅館幽會,忘關行車紀錄器,葉婦見老公徹夜不歸,查看行車紀錄器發現進出汽車旅館一事,「阿炳」坦承與林女外遇。

葉婦傷心欲絕、食不下嚥鬧離婚,婆婆主動打電話給林女,林女在電話中哭哭啼啼、賠不是,還說「阿姨、拜託,只要妳媳婦不提告,我願意任其打罵」,婆婆代為傳話,4人同年7月23日在太平區921地震公園談判,葉婦看到小三就開打、飆罵。打過後,葉婦真的沒提告,林女熬到101年初(妨害家庭告訴期一過),遞狀告葉婦傷害罪,葉婦再提妨害家庭告訴已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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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偷吃人妻開房間 小三辯有「菜花」否認辦事

NOWnews – 2013年12月4日 上午11:22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員警日前發生婚外情,帶著小三到汽車旅館當場被對方丈夫抓姦,一氣之下對2人提出通姦告訴。小三在法庭辯稱,自己感染了「菜花」,根本不可能發生性行為。但法院發現2人在半年內,密集通聯多達4000多次,足見關係匪淺,判處2人須連帶賠償女方丈夫40萬元。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柯姓警官,因和羅姓有夫之婦有業務關係而認識,雙方進而發展不倫戀。去年3月15日下午,2人一同前往高雄市某汽車旅館開房間,羅女的翁姓丈夫得知後,會同莊姓友人報案並前往現場準備抓姦。一到房內就發現現場凌亂不堪,還有拆封過的保險套和用過的衛生紙。

翁男不堪妻子讓他「戴綠帽」,憤而對2人提告,並要求500萬的精神撫慰金。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柯男和羅女均稱說,當時2人碰面聊天喝酒時,因開瓶不慎濺的全身衣服都是,才會到旅館開房清洗,否認發生過性關係。羅女還對法官說,自己因為罹患「菜花」,根本不可能發生關係。

法官不採信2人說法,認為即便感染菜花,只要帶著保險套仍可隔絕傳染;且翁男還提出柯男和羅女的通聯紀錄和譯文,證明2人曾交往,柯男還曾向翁男道歉;法官更發現從2月至8月這半年間,柯男和羅女的通聯紀錄高達4000多筆,早已逾越了一般已婚男女應有的正常交往分際,僅管翁男要求賠償500萬精神撫慰金,但審酌雙方的經濟收入狀況,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翁男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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