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姦鐵證〉嘿咻完被撞見 小三LINE元配道歉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7日 上午8:40

〔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LINE很方便,卻會留下證據,想賴都賴不掉!

48歲羅姓女子當人家的小三,與有婦之夫楊男做愛做的事,不料被楊妻撞見,事後羅女LINE楊妻道歉,原想取得諒解,未料反成鐵證,被苗栗地院依相姦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法官調查,家住台中市的羅女,明知楊姓男子已婚,102年7月31日深夜,仍在苗栗縣楊男住處,與楊男發生性關係,隔天上午11點還沒離去,被楊妻當場發現,並拍下老公匆忙穿衣的相片3張,羅女事後LINE楊妻道歉。

楊妻卻不領情,無法原諒羅女,訴請苗栗地檢署偵辦,楊男應訊時坦承偷腥,獲得老婆原諒,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羅女因楊妻出示LINE的道歉內容,證據確鑿,緘默不答,法官判刑3月。

另,苗栗縣涂姓男子與謝姓女子有婚外情,涂妻為自己第三個孩子申報戶籍時,在戶籍資料上發現老公認領他與謝女所生的兒子,向婆婆哭訴後報警提告,涂男、謝女分別被檢方起訴,法官分別依通姦、相姦罪各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謝女辯稱不知涂男已婚,涂男則辯稱已逾告訴期限。

但法官發現謝女與涂男認識12年,曾論及婚嫁,因涂男的父母反對沒結婚,但95年曾為涂男生下一女,涂妻並打電話請謝女不要騷擾她的家庭。且謝女是在101年底或102年初到戶政機關調資料,102年3月30日提告,顯然未逾6個月告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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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與小三同床 判賠妻40萬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9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巫姓男子已婚,去年7月卻裸身與衣衫不整的黎姓按摩女共處一室,巫妻帶員警「抓猴」,提告通姦附帶民事賠償;法官認為通姦證據不足,不起訴,但2人在偵訊時坦承發生過性行為,判2人須賠償40萬元。

判決書指出,巫妻吳女前年初就已經發現丈夫外遇,曾與黎姓小三外出協商,巫男也向妻子承諾不再與黎女往來,但從事建築業的巫男與在按摩店上班的黎女卻又在中壢市的住處同居,吳女心碎之餘向丈夫和小三提出60萬元精神賠償費用。

法官調查發現,黎姓被告已知巫某是有婦之夫,卻仍與他同居,並發生性行為,損害巫妻權益,且黎女於101年7月8日凌晨3時許,穿著睡衣與僅著內褲的巫男共枕同眠,雖然沒有證據證明2人有性交行為,但是孤男寡女深夜衣衫不整共處一室,損害吳女身為妻子的權益。

原告吳女主張丈夫的行為讓自己精神受到痛苦,因此求償,法官考量被告收入不多,且巫男還需支付孩子的扶養費用,裁判巫、黎2人須賠償吳女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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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鐵保險套露餡 人夫偷情被抓包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9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阮姓女子愛上有婦之夫洪男,雙方多次前往摩鐵雲雨,沒想到貪小便宜的洪男竟將保險套帶走「備用」,被洪妻無意間發現抓包,阮女也因此被起訴。

33歲的阮女於102年愛上32歲的洪姓人夫,5月間兩人多次相約上摩鐵嘿咻,洪男每次辦完事後,總愛帶走保險套,阮女也曾送襪子給情夫,結果被妻子發現,經妻子逼問,洪男才坦承劈腿,妻子錄下丈夫偷腥告白,控告2人妨害家庭。

事後洪妻撤回對丈夫的告訴,阮女則向檢警表示,曾與洪男到摩鐵聊天,但絕無性行為,不過因洪男坦承偷吃,人事時地物都清楚交代,洪妻也拍下保險套及丈夫偷腥自白錄音,檢方仍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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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鐵保險套露餡 人夫偷情被抓包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9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阮姓女子愛上有婦之夫洪男,雙方多次前往摩鐵雲雨,沒想到貪小便宜的洪男竟將保險套帶走「備用」,被洪妻無意間發現抓包,阮女也因此被起訴。

33歲的阮女於102年愛上32歲的洪姓人夫,5月間兩人多次相約上摩鐵嘿咻,洪男每次辦完事後,總愛帶走保險套,阮女也曾送襪子給情夫,結果被妻子發現,經妻子逼問,洪男才坦承劈腿,妻子錄下丈夫偷腥告白,控告2人妨害家庭。

事後洪妻撤回對丈夫的告訴,阮女則向檢警表示,曾與洪男到摩鐵聊天,但絕無性行為,不過因洪男坦承偷吃,人事時地物都清楚交代,洪妻也拍下保險套及丈夫偷腥自白錄音,檢方仍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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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抓姦租吊車 現役少校空降入住宅

東森新聞 – 2014年1月18日 下午4:11

一名現役杜姓少校因為懷疑前妻和有婦之夫有不倫戀要捉姦,異想天開租來一台吊車,站在吊車前端的籃子裡,讓吊車上升到公寓三樓前妻的住處,跳進陽台進入住宅猛拍照。剛好一名鄭姓男子在屋內,不過前妻趕回家看到這種情況,氣得提告,台北地檢署也依竊盜和入侵住宅罪起訴這名少校。

吊車伸長了吊臂,前方掛著籃子,慢慢讓工人抵達樓頂,開始一天的工作,人在吊臂最前端其實真的相當危險。但卻有人拿吊車來抓姦,去年五月,一名現役的杜姓少校懷疑前妻和已婚鄭姓男子不倫戀,找來掛著吊籃的吊車慢慢上升到公寓三樓,停在三樓陽台外,接著就像蜘蛛人一樣跳進陽台。

他闖進前妻屋內,拿起相機猛拍照,正在裡頭打赤膊睡覺的鄭姓男子驚醒,兩人發生爭執,前妻趕回家,看到杜姓少校在屋子裡,三人爆發嚴重衝突,氣得前妻報案提告。

異想天開坐吊車闖民宅,連受理案件的員警都傻了眼。前妻清點家裡財務,發現120萬韓元不翼而飛,對杜姓少校提告,入侵住宅和竊盜,但杜姓少校也對前妻和鄭姓男子提告傷害以及通姦。

問題是杜姓少校已經離婚了,鄭姓男子獨自一人打赤膊也無法證明通姦,檢察官裁定不起訴,反而是杜姓少校遭到起訴。

檢方表示,光是入侵住宅罪最重可以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大費周章最後替自己惹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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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上網約炮 美魔女被告通姦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28日 上午6:10

與2女性交易 不起訴

〔自由時報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36歲有婦之夫王某透過情色網站約炮,和54歲的美魔女「佩琪」、30歲的「可欣」分別做了性交易,事後還PO網分享心得,王妻怒告3人通姦,王某寫下悔過書,但未簽名,苗栗檢方認為3人的性行為罪證不足,均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王男看上年紀大他18歲的佩琪,PO文後引起網友對佩琪的好奇,據悉,佩琪在「金屋╳嬌」論壇PO上她的背面照片,身高165公分、40公斤,一頭長髮,大秀修長身材,還自稱「出沒地點台中市、跑業務,時間很彈性,價碼2小時3K、簡訊及電話預約皆可」,笑貧不笑娼,令人不敢苟同。

妻逼寫悔過書 未簽名

王妻指控,今年7月7日、8日,丈夫分別和可欣、佩琪在台中市一家摩鐵性交易,事後丈夫以「wan」為暱稱,在網路張貼「台中087佩琪邀約,成功回報」等文,文中也對兩女的表現發表評價。

王妻說,她發現後氣憤不已,丈夫9月初寫下悔過書,她仍怒告3人通姦,並將悔過書做為證據,但因王男不同意使用「通姦」而未在悔過書上簽名,王妻坦承這兩字是她加上去,由於寫悔過書的時間、地點、情況不明,未被檢察官採信。

檢方調查時,王男否認與兩女性交易或出軌,佩琪也否認與王男性交易,稱僅按摩而已;可欣雖坦承與王男性交易,但事前不知他已婚。檢方認為無證據證明3人有性行為,認定通姦罪證不足。

還上網評「物超所值」

據悉,王男PO文分享後,有不少約炮網友評價佩琪身材保養得宜,完事後還會按摩,床上功夫及服務都不錯,還說她是「物超所值」的美魔女,用詞宛如人肉鑑賞,敗壞風氣。

從事醫療器材的王男與妻子因生活問題爭吵,今年6月還將妻子頸部掐到瘀傷,王妻怒告傷害,苗栗檢方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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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被打「使詐」 倒賠元配38萬元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7日 上午8:40

拖過妨害家庭告訴期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女子林慧萍與有婦之夫通姦,演出哀兵政策,讓元配毆打,元配中計,被林女反告傷害,此案總算告一段落,林女被依妨害家庭判3月徒刑,並賠償精神慰撫金計40萬元,而元配傷害罪被判拘役20日、緩刑2年,也要賠小三2萬元醫藥費。

本案元配葉婦100年7月間抓到老公「阿炳」與林女偷情1次,林女祭出苦肉計,願意挨打換取不告,2人見面後,葉婦不發一語開打,但是妨害家庭逾6月告訴期後,林女突然持驗傷單告葉婦傷害(拘役20日定讞)。

反告元配傷害獲賠2萬

「阿炳」發現林女奸詐,主動供出100年元月2人也到風緻汽旅通姦,葉婦再次提告妨害家庭成立(林女被判3月定讞,並賠精神慰撫金20萬元)。雙方事後又提起民事訴訟,林女先告傷害罪要求損害賠償60萬元,葉婦則針對100年7月的通姦案,也提起民事賠償要求100萬元。

台中地院昨判決,林女在100年7月某日與「阿炳」通姦妨害家庭,雖刑責已逾告訴期,仍應負賠償責任,以20萬元為適當;而林女控告葉婦傷害案,傷害不嚴重,賠償醫藥費降為2萬元。

人夫再認通姦助元配

此案是100年7月17日凌晨1時許,「阿炳」(化名)搭載林女到汽車旅館幽會,忘關行車紀錄器,葉婦見老公徹夜不歸,查看行車紀錄器發現進出汽車旅館一事,「阿炳」坦承與林女外遇。

葉婦傷心欲絕、食不下嚥鬧離婚,婆婆主動打電話給林女,林女在電話中哭哭啼啼、賠不是,還說「阿姨、拜託,只要妳媳婦不提告,我願意任其打罵」,婆婆代為傳話,4人同年7月23日在太平區921地震公園談判,葉婦看到小三就開打、飆罵。打過後,葉婦真的沒提告,林女熬到101年初(妨害家庭告訴期一過),遞狀告葉婦傷害罪,葉婦再提妨害家庭告訴已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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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騎進MOTEL 通姦無罪算侵權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17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車友變小三!

同騎鐵馬變同進摩鐵!南部一名已婚單車協會會長,經常帶領會員出遊、參與公益活動,卻和一位女車友不倫戀,會長妻子察覺異狀跟監,發現2人同進摩鐵,憤而告小三妨害家庭並求償,法官認為證據力不足以構成通姦,但侵權事實成立,小三判賠12萬元。

這名會長在地方上頗為活躍,給予外界健康、陽光及熱心印象,經常安排會員集體出遊,卻對一名年輕女車友呵護有加,2人有時會刻意遠離其他同伴,另覓空間搞親密,引起其他會員注意,會員間「車友變小三」的玩笑話傳到會長妻子耳裡,妻子剛開始不以為意,卻慢慢發覺丈夫愈來愈愛往外跑,並與一名陳姓女車友頗多互動。

妻子暗中跟監,發現丈夫與陳女竟藉由單車活動私會,無視其他會員存在,與該女擁抱、親吻臉頰,關係不單純,最後還拍到丈夫和小三騎進汽車旅館,3個小時後才出來,會長妻子怒火中燒,憤而狀告陳女妨害家庭,並附帶民事求償80萬元。

法官檢視會長妻子所提出的證據,只能證明丈夫與女車友一起進入汽車旅館,卻無法證明2人通姦,但陳女明知會長為有婦之夫,卻不避嫌地與會長出現超越友誼的擁抱、親吻等親密行為,甚至進出汽車旅館,難以說服他人此等行為只是一般的交友。

小三判賠12萬

法官認為陳女破壞他人家庭及夫妻感情的和諧,對會長妻子已經構成侵權行為,衡量陳女經濟能力、背景及犯後態度尚佳,賠償12萬元較為合理,全案仍可上訴。

律師劉思龍表示,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在刑事部分的認定較為嚴謹,須掌握到當事人與外遇對象發生性行為的直接或間接證據,就算未能當場抓姦在床,也要有足以證明通姦行為證據,如毛髮、體液等;民事部分的認定就比較寬鬆,只要客觀上認為被告兩造互動行為已超出友誼,足以破壞他人家庭及婚姻,法官就會認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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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分屍案「我變心,讓你切3塊」 越配語成讖

作者: 曹婷婷╱台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1月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曹婷婷╱台南報導】

「如果你變心,我就閹了你;若我變心,就讓你切成3塊!」越南籍女子黎氏妙妝因外遇想離婚,遭夫婿馮名懷勒死後分屍,馮嫌坦承殺人後,娓娓道出夫妻分隔兩地打拚,曾約定絕不變心,濃情蜜意說的狠話,如今一語成讖!

3年前為讓家人過更好生活,29歲馮名懷、28歲黎氏妙妝夫婦向人借錢,透過仲介來台打拚。由於夫妻相隔兩地,在花蓮工作的黎氏擔心夫婿外遇,曾甜蜜要脅「你要是敢變心,我就閹了你!」夫反問「若妳變心呢?」妻發誓自己絕不可能變心,「若我外遇,就讓你切成3塊吧!」

殺妻事隔半年,馮嫌10月1日因涉嫌重大,遭檢方裁定羈押,經警1個多月搏感情,從稱他「喂」變成喚他「阿懷」,隻身在台的馮嫌緊繃心房終於瓦解,前天聲淚俱下,鬆口承認殺妻。馮嫌前晚抱警察痛哭後,也頻頻稱「我不是怕死,是怕被關很久。」他擔心妻已死,自己萬一又坐牢,年僅6歲的稚女未來不知怎麼辦?

馮嫌卸下心防,吐露夫妻平常1個月見面2、3次,大概去年底,他察覺妻與1名台灣籍有婦之夫外遇,曾多次拜託妻回頭未果,索性也在台南交女友,藉此報復也盼挽回妻子的心,無奈,妻竟無動於衷。3月23日北上,本想和妻懇談,但妻卻開口要求離婚,他氣不過,失手勒斃妻子。

馮嫌殺妻後,抱妻共眠,思及夫妻當年曾在花蓮約定絕不變心的甜言蜜語,加上妻子入夢「你要好好工作賺錢、好好照顧女兒!」他決定將妻肢解3塊帶回台南,就近留在身邊,分解頭、上身和下半身,發現雙手僵硬塞不進行李箱,只好再將雙手卸下。

馮嫌肢解妻子後,清晨搭計程車直奔仁德,在仁德統聯車站下車,先將行李箱放騎樓,騎腳踏車分次棄屍,用塑膠袋裝的上半身丟往仁德交流道下大排,之後再將行李箱內裝的頭、手及下半身帶回上班工廠旁棄置,最後到土庫路廢棄火柴工廠燒毀行李箱和裝屍塊塑膠袋。警方昨上午借提馮嫌到廢棄工廠採證,找到燒毀行李箱殘塊,上半身則仍未尋獲。

警方坦言,馮嫌非當初設想的凶神惡煞,際遇可憐,同公司的人至今仍不信善良、熱心的馮會是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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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到你艱苦到我 偷情簡訊變鐵證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24日 上午8:40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地院審理有婦之夫柳男偷情官司,簡訊內容鹼濕,小三陳女怪柳只顧自己「很爽」,她卻子宮卵巢發炎,依妨害婚姻罪,分別判處柳和陳女徒刑三月和二月,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96年底柳姓工人在按摩店,認識陳姓女職員後,2人於隔年10月25日和99年10月24日,分別在台東知本某旅館和陳女位於高雄市仁武區住處「嘿咻」。

前年11月中旬,柳妻無意中自其夫手機,赫然發現陳女傳來的簡訊和影片,內容鹼濕又有「做愛」錄影畫面,柳經追問下坦承「偷吃」。

陳女僅坦承與柳在台東發生性關係,但當時不知道他已婚,否認犯行。

承辦法官開庭勘驗性交光碟等證物,簡訊內容並提及「可是你比我好多了,那天爽到你,可是我昨晚到現在肚子一直悶悶的痛,可能是子宮發炎」、「我看完醫生了,醫生說子宮卵巢發炎,醫生問我這次怎麼搞的那麼嚴重,我說沒辦法是我老公厲害啊」等曖昧言語,因而認定犯行。

案發後,柳姓夫婦去年2月間已分手,柳妻並因此罹患憂鬱症合併睡眠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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