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前夕 王泉仁.李晶晶簽字離婚

民視 – 2014年2月13日 下午7:01

王永慶長孫王泉仁和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的離婚官司,歷經2年波折,夫妻兩人終於在今天,情人節的前一天,雙方在台北地院簽字離婚,結束了四年的婚姻,身價分別超過10億的兩人,也對外發出共同聲明,表示不會要求任何贍養費,而王泉仁、李晶晶走出法院後,兩人冰凍的關係也因為恢復單身有了改善。

一大早,台塑集團創辦人長孫王泉仁,和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兩人一前一後走進法院,在歷經3小時溝通協調,下午一點鐘,終於簽字離婚,結束這段長達四年的豪門婚姻。

2010年這場世紀婚禮,市值超過兩兆的企業聯姻,轟動一時,但結婚一年後二人卻傳出婚變,還互控家暴,李晶晶更指控王泉仁與女主播外遇,王泉仁則是訴請和李晶晶離婚,雖然李晶晶希望挽回婚姻,但經過二年多的纏訟,婚姻關係最後還是劃下句點,選在情人節前一天,劃下休止符,雙方更共同發出聲明。

聲明中說:兩人從13歲開始,有了深厚的情感,再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結束婚姻關係,不過為了女兒的幸福,未來兩個人還會像家人一樣,共同陪伴女兒長大,而且兩人還互相同意拋棄所有財產請求,也沒有要求任何贍養費。

步出法庭這一刻,恢復單身的兩人,不但肩並肩一起到便利商店買飲料,一路上還有說有笑,少了過往劍拔弩張的對峙,離婚了反而找回最初的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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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雅倫離婚仍扮一家3口 復合不說死

NOWnews – 2013年12月14日 上午9:15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倪雅倫與裕隆籃球隊教練邱啟益,日前爆離婚10個月,兩人離婚仍是好朋友,離婚曝光當天,一家3口還逛夜市,心情不受影響,「生活和以前一樣。」問到有沒有可能復合?她說:「未來的事沒發生,沒有Yes或No。」

倪雅倫與邱啟益結束四年多的婚姻後,倪雅倫昨錄東森《現在才知道》時,透露兩人因個性不合才分手,共享4歲女兒監護權,邱啟益負責女兒教育費,兩人收入相當,月收入各約12萬,她並沒有要贍養費,「我們經濟獨立,為什麼要拿他的錢?」

倪雅倫離婚後,和女兒在大安區娘家附近租屋,每月房租2萬多元,女兒明年就要上幼稚園,兩人重視小孩的教育,邱啟益為就近接送小孩,考慮搬離目前居住的汐止家,日前一家3口還一起到新店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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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雅倫、邱啟益爆離婚 今年2月已簽字

作者: 蔡明娟 | TVBS – 2013年12月8日 上午11:46

36歲的名模倪雅倫,和38歲的裕隆籃球隊教練邱啟益結婚4年多,育有1女,但卻驚爆已離婚10個月了,兩人坦言在今年2月就簽字離婚,主因是個性不合,加上工作環境不同,對生活容易有摩擦,時間一久感情就淡了,而離婚後兩人共同擁有4歲女兒的監護權,倪雅倫也沒拿贍養費,1500萬房產由2人均分,還說雙方依舊保持良好互動。

倪雅倫女兒妍妍(2012.5):「我要走。」倪雅倫(2012.5):「妳要走去哪?」籃球教練邱啟益(2012.5):「那妳氣球給爸爸好不好?」一家三口幸福享天倫樂,但現在卻爆出兩人其實已經離婚10個月了。節目片段:「我朋友來他會這樣先抱了之後,後來大家一進來,一到我家,我們去洗手,然後就趕快去洗手,人家問我說可以抱嗎?我說可以啊,請你洗手。」夫妻倆曾一起上節目,倪雅倫還透露,邱啟益有嚴重潔癖,對女兒的照顧更是小心翼翼,兩人愛情長跑5年,08年結婚至今,多次在鏡頭前曬恩愛,大聊育兒經,會離婚主要是因為個性不合,加上各處體育界和演藝圈,工作環境不同,以及對生活細節有摩擦,雙方去年底分居,並在今年2月已經簽字離婚,兩人共同擁有4歲女兒的妍妍的監護權。倪雅倫女兒妍妍(2012.5):「拜拜。」藝人倪雅倫(2012.5):「戲精。」對妍妍疼愛有加,離婚後,妍妍生活起居由倪雅倫照顧,邱啟益則負擔女兒教育費用到大學為止,強調兩人還是為持著良好互動,回顧今年的演藝圈,離婚藝人還真不少。藝人王菲:「我一直在你身旁從未走遠。」像是今年9月,王菲和李亞鵬結束8年婚姻,震驚外界,和章子怡熱戀中的汪峰,也宣布離婚消息,還有柯叔元日前被拍到和林逸欣不倫戀,為了澄清兩人是朋友,出面開記者會表示,9月就和妻子離婚了,就連國外,都有奧蘭多布魯宣告離婚,如今再爆倪雅倫和邱啟益,在今年2月也簽字離婚了,也讓粉絲驚訝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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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偷吃賠妻上億元 反悔提告辯「急迫、無經驗」判免付

NOWnews – 2013年11月28日 上午10:41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男子3年前曾外遇偷吃被妻子逮到,事後簽下離婚協議,內容包括需支付3歲孩子的撫養費、贍養費、過戶一棟房子和放棄監護權等條件,男子情急之下簽字同意。但他事後發現,此舉讓他損失財產上億元,他主張妻子趁他「急迫、無經驗」下簽約無效,反悔提告,法官審酌男子主張有理,判他全部免賠。

這起男子外遇被妻子抓包、要求簽下上億贍養費、卻反悔支付法官判免賠有理的案件,發生在高雄市。一名倪姓男子擔任某公司的董事長特助,10年8月25日凌晨,他帶著王姓小三到苓雅區一間汽車旅館開房間,被妻子安排的徵信社查獲,隨即通知到旅館捉姦,一行人被帶到派出所。

倪男央求妻子原諒,甚至還下跪求饒,但倪妻當場拿出預先擬好的離婚協議書,並嗆聲「離婚就還你自由」、「不簽字就告你通姦」,倪男情急之下同意簽字。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倪男事後看離婚協議書內容,發現妻子要他放棄小孩監護權,還需支付孩子教育費、贍養費等,還得將房子過戶,加起來累積上億元。

倪男事後主張,認為是受到妻子言語恐嚇、且並無離婚經驗,會簽下協憶當時是在情急、緊迫的狀態下,這樣的協議不算數。但法院一審認為協議書上有雙方的簽字和手印,推說不知內容不合理,因而判倪男敗訴;他不服上訴二審,高院認為審酌倪男的財力,財產總額約千萬元、年收入不到百萬,卻得支付上億元,明顯不符比例原則,應該是在緊急情況下簽字,因此判決倪男主張有理勝訴,但倪妻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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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賠妻1億 二審逆轉免付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2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年薪不到百萬的倪姓男子,因通姦被老婆逮到,情急之下簽定老婆事先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願意過戶一棟房屋和支付贍養費等共上億元,倪男後來反悔打官司,一審高雄地院判倪妻勝訴,倪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為倪是在被逼迫下簽約,改判他保住這筆錢,但官司可上訴。

「被逼才簽協議書」

據了解,民國99年8月25日凌晨,在高雄某公司擔任董事長特助的倪姓男子,帶著王姓小三前往高雄市苓雅區杜拜汽車旅館開房,被其妻會同家人和徵信人員查獲,帶到派出所後,倪一度下跪求饒被拒,只好在其妻預先擬妥的協議書上簽字,同意放棄小孩監護權和支付贍養費、教育補助費、出國留學費用等共5700多萬元,同時把台中一棟房屋過戶給小孩,兩者加起來超過一億元。

倪妻則說,其夫在警局看過協議書內容後簽名,否認用脅迫或詐騙手法逼他簽字。

雙方應再重新談協議

一審認為倪是在警局簽約,不可能遭受脅迫或言語恐嚇,判決倪妻全部勝訴,倪不服上訴,監護權仍歸倪妻,財產改判倪勝訴,兩人應重新協議。

二審合議庭法官指出,民法74條第一項規定,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財產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據悉,倪本身財產雖然不多,但其家族曾是中部地區的望族,有一定的背景和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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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存在的必要性及外遇抓姦問題徵信流程

Yahoo 奇摩新聞訊息快遞 – 2013年11月22日 上午10:23

徵信公會理事長主持 外遇脫光同床不算通姦?諸如此類的判例時有所聞,稍微整理後發現了一個共通點–當事人在專業程度與法律知識上的不足就貿然行動,常讓這種不堪一而再的發生,不僅在夫妻關係上難以繼續維持,也為下一步的抓姦埋下更艱難的伏筆,徵信社存在的必要性,此時就得以窺視一番!『抓姦在床』的困難點在於很難有第二次機會,所以整個時間流程的掌控是非常重要的,大略分為1.徵信蒐證:目的在於掌握外遇雙方的生活模式,辦事周期時間地點。少了這個步驟,後續一定很難進行,試想帶著大批人馬破門而入,對方卻是很安分的『蓋棉被純聊天』。2.抓姦當天的準備工作:會同轄區員警,全程以錄音、錄影存證,以凸顯程序的合法正當性。3.司法程序:監護權、贍養費,民法對精神或名義上的賠償等瑣碎事情若想自行蒐證,花費的時間成本、曝光後的風險、昂貴的器材以及最重要的人員專業度,得到的成效往往是不成比例的。以外遇來說,很多人找心理諮商師,但心理諮商師只能教你面對、走出陰霾。找律師,但律師只能幫你打官司,不會去幫你取得證據,但徵信社卻是全盤的幫你事半功倍。尋求正派經營的徵信公司,就是從根本來治理,找出你受傷的源頭,想辦法幫你爭取合理的公道,更重要的是專業度、效率,把一切的繁雜簡化,在現今忙碌的社會裡,想當然有它存在的必要性!網址:http://www.female007.com.tw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0800-323-111以上訊息由知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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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日廢除 大陸未入罪

作者: 唐筱恬╱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3月1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唐筱恬╱台北報導】

文化部長龍應台建議台灣廢除通姦罪,歐美大多數國家早已廢除通姦罪,與台灣鄰近的日本也廢除,中國大陸則未將通姦入罪。世界各主要國家中,只剩下台灣與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仍將通姦列為「刑事犯罪」。

日本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認定通姦罪有違日本憲法而廢除;德國在一九七○年將通姦除罪化,刑罰只限於親屬相姦才處罰;中國大陸在制定刑法時,就沒有將通姦罪入罪;在美國,通姦已幾乎完全不受刑事法律制裁;義大利於一九六八年宣告通姦罪違憲。

司法院大法官在民國九十一年曾做出釋字第五五四號解釋,認定通姦罪是維持婚姻、家庭制度、社會生活秩序之必要,「並未違憲」。

對於龍應台拋出通姦除罪化,不少立委納悶「這關文化部什麼事?」國民黨立委羅淑蕾不解,文化部會不會管太多,「難道她鼓勵通姦?」每個國家國情不同,不見得每條法律都適合台灣。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表示,法界一直在討論通姦除罪化,「不需要龍應台來講」。她認同通姦不應用刑法約束,若要修法,應同時檢討贍養費、夫妻財產制等配套問題,除罪化貿然上路,將使原配喪失「法律武器」。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則「不反對」,通姦除罪化是國際趨勢,「感情用刑法約束,也沒意義」。

立法院內的男立委大多不敢碰此議題。曾爆發「薇閣事件」的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曾提出修法讓通姦除罪化,就遭網友批評是「自肥條款」。相當愛妻的國民黨立委吳育仁說,對婚姻忠誠很重要,但是否一定要用「罪」來規範,可以討論。■ 時事民調/你贊不贊成通姦除罪化,改以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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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侵門踏戶 元配蒐證提告獲兩億元鉅額賠償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0月28日 上午5:27

竹科一對夫妻不孕,丈夫以此為由,與辦公室女秘書交往,最後甚至侵門踏戶,丈夫把小三帶到家中,故意刺激妻子。妻子一度打電話向警方吐苦水,幸好女警苦勸,妻子才恢復冷靜,並開始偷偷蒐證,最後提出離婚訴訟。由於丈夫並未辦理夫妻財產分開,最後付了兩億元才達成離婚協議。(彭清仁報導)

新竹市家暴防治中心一起案例,一名年約四十歲的竹科貴婦,雖然丈夫是科技公司的高階主管,但因這名貴婦無法生育,丈夫經常冷嘲熱諷的對這名貴婦精神虐待。甚至與辦公室女秘書過從甚密,還將女秘書帶回家中公然調情,丈夫希望妻子受不了刺激而主動離婚。

這名竹科貴婦難以忍受長期的精神虐待,打電話向女警報案,還揚言要與丈夫同歸於盡。女警則是勸當事人一定要冷靜,同歸於盡太便宜了小三,這名貴婦於是花錢請徵信社跟蹤,並報警在汽車賓館內將丈夫和女秘書捉姦在床。這名貴婦也舉證提出離婚訴訟,同時提出鉅額的膳養費。由於丈夫並未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因此收入分紅和股票,全都在丈夫名下,要臨時脫產根本來不及,最後法官裁定離婚獲准,這名竹科貴婦也獲兩億元的鉅額贍養費。新竹市家暴防治中心也指出,社經地位愈高的知識份子出現家暴案,採取精神暴力的比例相當高,而且多以離婚收場。家暴中心也呼籲被害婦女遇事一定要冷靜,千萬不要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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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受精神家暴 婦智取2億贍養費

作者: 羅浚濱╱竹市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0月26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羅浚濱╱竹市報導】

新竹市家暴防治中心發現,社經地位愈高的知識分子家庭出現家暴案,採取精神暴力的比例也愈高,多以離婚收場,1名長期受精神虐待的竹科貴婦,經警方勸說冷靜後,用智慧從無到有「逆轉勝」,拿到2億元贍養費。

「我要把他殺了再自殺,同歸於盡!」這名年約40歲的貴婦月前打電話報案,女警要她冷靜不要衝動,慢慢細說被丈夫家暴的遭遇。

原來,她未能生育,丈夫常冷嘲熱諷對她精神虐待,搞上辦公室年輕女祕書後,還直接把「小三」帶回家,2人當面調情說笑,想激怒她動手打人,其夫即可籍此達到離婚目的,讓她連贍養費都拿不到。

「同歸於盡不能解決問題,不是太便宜那個狐狸精嗎!」女警分析後她認同說「對!要怪就要怪哪個狐狸精!」在夫妻關係很難破鏡重圓下,建議她要冷靜思考如何「逆轉勝」。

這位從未上過班的竹科貴婦找徵信社,暗中跟蹤丈夫和女祕書到汽車賓館,2人正在翻雲覆雨之際,她找警察前來闖入,當場捉姦在床,拍照存證。

她隨即向法院訴請離婚有正當性,附帶請求巨額贍養費,讓她離婚後能繼續維持生活。

這名身家頗豐的竹科高階主管,並未辦理夫妻財產分開,賺的錢都在名下,他想私下脫產已來不及,付了2億元贍養費才達成離婚協議。

警方指出,精神暴力有時比肢體暴力還恐怖,被害人除尋求家暴中心或警方協助外,更需要理智,用智慧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這名竹科貴婦就是最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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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伊斯威特妻子訴請離婚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0月24日 上午7:47

(克林伊斯威特)的妻子訴請離婚,這是他的第二段婚姻。

48歲的(黛娜)是記者,她與(克林伊斯威特)相差35歲,兩人是因為採訪結緣,結婚十七年,育有一名16歲的女兒,她上個月提出離婚申請,除了要求對女兒的完全監護權之外,她還提出贍養費要求,金額沒有透露。

克林伊斯威特第一段婚姻,維持了三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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