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葛妮絲派特洛爆外遇 偷吃超模老公

NOWnews – 2013年10月20日 上午12:01
記者史傑克/綜合報導

真的沒想到,一直自稱有感情潔癖的葛妮絲派特洛(Gwyneth Paltrow),原來也會外遇偷吃!

41歲的葛妮絲,最近一直要求自己的親朋好友,拒絕《Vanity Fair》雜誌的訪問,當下大家都以為,是不是該雜誌哪裡得罪了這位奧斯卡影后,但萬萬沒料到,不僅僅是得罪而已,因為《Vanity Fair》近來正在調查一件相當爆炸的外遇事件,2008年,葛妮絲和老公克里斯馬汀(Chris Martin,酷玩主唱)正在鬧婚變時,原來曾偷吃邁阿密飯店大亨傑佛瑞蘇佛(Jeffrey Soffer),而他現在則是前超模艾莉麥佛森(Elle Macpherson)的老公。

據《紐約郵報》報導,《Vanity Fair》目前正在全力調查這件當年的外遇事件,因此必須追訪葛妮絲身邊的親朋好友,所以葛妮絲才會要求好友們,拒絕該雜誌的訪問,不過內幕正一點一滴外洩出來。

《Vanity Fair》指證歷歷葛妮絲2008年和克里斯鬧婚變,而大葛妮絲2歲的的傑佛瑞,當年還是單身,非常不避嫌積極猛追葛妮絲,當時他的旗下有飯店正要重新開幕,還特別邀請葛妮絲參加,之後更帶著她上豪華遊艇過夜,只不過當時非常隱密,大家都沒發現。

不過葛妮絲透過發言人出面否認,聲稱和傑佛瑞只是多年好友,兩人之間並無不軌,稱《Vanity Fair》的調查完全是一派胡言,只是,等到《Vanity Fair》報導正式出來了,到底會掀起何等風暴,會不會危及葛妮絲的婚姻,目前仍在未定之天。

葛妮絲和克里斯現在育有一女一兒,分別是9歲和7歲;而傑佛瑞則是在今年初和艾莉麥佛森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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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害我交不到男友!美女議員許淑華否認遭劈腿

ETtoday – 2013年9月25日 下午3:06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美女議員許淑華被爆愛上劈腿男,和男友學名藥協會理事長王舜睦拍到在住處密會後,男方隔天就與其他女子約會;但對於這樣的報導,許淑華急召開記者會澄清,沒男友何來劈腿說?強調自己依舊是單身,請媒體手下留情,就怕以後真的交不到男友。

據《壹週刊》報導,許當上議員後,曾為學名藥開記者會和原廠藥槓上,其男友就是「學名藥協會」理事長王舜睦,但現在卻面臨被劈腿的難堪處境。8月30日兩人被發現,在四維路一棟公寓約會,到凌晨都未離開。

隔天上午10點左右,王男穿著黑白條紋的Polo衫、黑色長褲一身休閒走出公寓,先到松江路的公司待了約2小時,才駕車到龍江路接一名挑染金色的短髮女子上車,就到大直薇閣汽車旅館,一待就是四小時。

對於周刊內容,王舜睦並未否認,僅說「那是我私領域的事情」自己也離婚了。王淑華則發聲明稿表示,自己沒有男友,王舜睦也有正牌女友;另外,也沒有在王舜睦家過夜,是因為委託他購買物品,自己在結束行程後前往拿取,並無周刊所說的過夜情形。

許淑華強調,週刊報導內容子虛烏有,對王舜睦和她的其他友人造成困擾,且危害個人名譽,將對此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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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刊爆遭劈腿 許淑華駁斥

中央社 – 2013年9月25日 下午2:52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5日電)壹週刊報導,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已有男友且遭劈腿。許淑華今天指出,她根本沒有男友,報導內容子虛烏有,不排除提告。

報導指出,以美女刺客兵團打響名號的許淑華,早有祕密戀人,對象是學名藥協會理事長王舜睦,週刊還指稱許淑華遭對方劈腿而不知情。

許淑華表示,這些報導根本都是子虛無有,不實的指控,除了造成她的名聲被誤解,更會讓選民產生不信任。

許淑華說,事實上她根本就沒有男朋友,而且王舜睦似乎也有一名正牌女友,她擔心不實報導會造成誤會。

另外,週刊報導她在王舜睦家中過夜。許淑華說,事實上是她委託王舜睦購買物品,去他家只是去拿東西,拿了之後隨即離開,並沒有過夜。

許淑華受訪時表示,為了捍衛她的名譽,以及支持者交付給議員的信任,不排除針對「壹週刊」所刊載的不實內容提出告訴,以正視聽。1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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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刊爆交往劈腿郎 許淑華:僅朋友

民視 – 2013年9月25日 下午2:03

台北市美女議員許淑華,總是對外宣稱單身,不過,卻被壹週刊直擊她有個秘密情人,學名藥協會理事長王舜睦,甚至還到男方住處過夜,但王舜睦卻疑似劈腿金髮女子,許淑華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對方只是普通朋友,沒有男友,又何來被劈腿之說?

穿著粉紅色小洋裝,手還拿著剛出爐的壹週刊,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出面澄清絕對沒有男朋友。許淑華表情無奈,還不時跺腳嬌嗔為自己反駁,就是因為週刊直擊,8月30號晚上十點多,許淑華進入學名藥理事長王舜睦位在台北市四維路的住處,隨後王舜睦回家,兩人直到凌晨一點多都沒有出來,而且就在隔天,王舜睦還疑似劈腿,帶一名金髮女子進去汽車旅館。

週刊報導的許淑華男友就是他,學名藥協會理事長王舜睦,50歲,離婚,從事藥品和醫療器材批發,有三家公司,資本額都將近兩千萬,週刊還指出,許淑華當議員後,為了幫學名藥發聲,召開記者會。

努力捍衛自己的名聲,甚至不排除對週刊提告,單身美女議員的感情生活究竟如何?恐怕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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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女友摩鐵猝死? 男友百里棄屍

TVBS – 2013年9月3日 上午10:24

女朋友死了,男友開車載屍,丟棄海邊!高雄市一名林姓女子,上個月26號出門慶生後,就下落不明,家屬事後報案,警方將她列為失蹤人口。

相隔3天後,就在台東太麻里的海岸,有人發現,一具女屍被海浪沖上岸,屍體已經浮腫,警方比對特徵,赫然發現這具無名屍,就是失蹤的林姓女子,正當比對死者交友關係時,一名李姓男子,在律師陪同下,跑到警局說明,他說,兩人是同居關係,當初喝酒慶生後,就跑到這間汽車旅館過夜,隔天醒來,才發現女友沒有生命跡象,因為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在伴屍一天後,從高雄開車到台東棄屍,警方懷疑這樣的說法,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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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同居女友摩鐵猝死 男友百里棄屍

TVBS – 2013年9月2日 下午9:44

最新消息,高雄有情侶到汽車旅館過夜,女友卻突然猝死,男友擔心受到牽連,將女友屍體載到台東大麻里丟棄,在律師陪同下,到左營分局投案。

9月1日,一名林姓女子被人發現,陳屍在台東太麻里海邊,當警方追查死者交往關係時,高雄有名李姓男子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左營分局投案,男子供稱,2人是男女朋友,日前到汽車旅館過夜,對方卻猝死,擔心受牽連,才開車將屍體載到台東丟棄,警方懷疑女子可能遭殺害,將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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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吻、上摩鐵 人妻通姦告不成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25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李姓男子的妻子到摩鐵偷情,李男雖提出兩人騎車相擁親吻 、妻子穿浴袍目送男方離去照片,卻因沒有保險套、精液等「辦事」證物,且兩人否認發生性關係,檢方處分不起訴。

李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自行蒐證後,今年2月7日深夜,尾隨發現她和梅姓友人,到高雄市左營區汽車旅館,隔天上午8點多,見車庫門升起,妻子僅穿浴袍,目送梅男開車離去,控告2人涉嫌通姦罪,並提出騎車擁抱、親吻等照片當證據。

李妻指稱,對方不知她已婚,否認發生性行為,男方也附和其說法。

檢方表示,由於兩人未坦承發生關係,李夫也未進入房間查看是否留有保險套、精液等物,親吻、擁抱和過夜等親密動作,只能證明關係匪淺,但無法證明有性行為,認定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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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狂轟前男友 還罵是媽寶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21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王姓女子和劉姓同居男友分手,她竟狂傳700通簡訊轟炸男方,辱罵對方是「媽寶」,還嗆:「吃下潤滑液感覺如何,下次改換些配料好了」,及揚言找人「蓋布袋」(指報復);法官審酌王女事後悔改,依恐嚇罪判拘役40天、折合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在壽險公司上班的劉男,應訊時痛苦說︰「我承受很大的恐懼,心裡備受煎熬。」王女向法官認錯,簽下承諾書達成和解。

北院另判決一件恐怖情人案,林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用Line傳送裸照恐嚇對方「還有妳幫我口交的影片檔」等,林男不認錯,北院將他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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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不甘女友另結新歡 傳私密照片給情敵吃官司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8月21日 上午5:56

竹科一名曾姓工程師與女朋友感情生變,將兩人交往期間的親密照片,LINE和MSN的煽情對話,全都傳給情敵,結果女友與新歡也因而分手。女友一氣之下,對曾姓工程師提出妨害秘密和民事求償的告訴。(彭清仁報導)

竹科一名曾姓工程師,與女友交往了兩年,今年七月兩人感情生變,女友與另一名男子交往,曾姓工程師認為女友搞劈腿,因而懷恨在心,趁著女友不注意時,查看女友手機的電話簿,取得情敵的電話號碼,私底下將過去與女友交往時拍的親密照片,以及MSN和LINE的煽情對話,全都傳給情敵。而情敵收到這些煽情的對話內容和照片後,很快的就與這名女子分手。

女友得知後,氣的直接到警局控告前男友曾姓工程師妨害秘密罪,並且提出民事求償要求。警方傳訊曾姓工程師到案,曾姓工程師在偵訊時供稱,會把這些敏感的文字和照片傳給情敵,是想要搞破壞,而且只有傳給情敵一個人,沒有對外PO文,卻沒想到還是觸犯了法律,曾姓工程師也表示非常後悔,也願意向女友道歉。警方指出,曾姓工程師的舉止不但未能挽回感情,最後還吃上官司,真的是划不來。全案警方則是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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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志233刀殺情人 逃過死刑

作者: 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2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在竹科擔任女作業員的高喻軒,因懷疑同居羅姓女友劈腿結交男友,趁其洗澡時,持刀瘋狂砍殺233刀致死。高等法院佐以精神鑑定報告,認為高女仍可由心理治療,導正其偏差行為,昨日依殺人罪將她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被害家屬:絕不原諒

高女昨被提訊到庭聆判,得知判決結果後,從被告席轉身,走向法庭後方的旁聽席,欲向死者的姊姊致歉,但遭法警制止;羅的姊姊見狀,不願接受高的道歉,只冷冷地說:「法官應判將高喻軒判死,國家為何還要養這種人」。

檢未上訴 維持判無期

高喻軒被法警還押的過程中,媒體詢問她是否要向家屬道歉,她情緒失控淚崩,跪地痛哭,直說對不起,希望死者家屬能夠原諒她。

高院合議庭所以讓高女逃過一死,除了考量她成長背景及犯罪動機外,在法律程序上,由於高女一審遭判處無期徒刑,因檢方未提上訴,僅高喻軒為其訴訟利益提起上訴,請求高院輕判,基於「上訴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高院依法不得將她改判更重的刑度死刑。

判決書指出,已婚育有小孩的27歲羅女,和丈夫分居後,100年7月間和30歲的女同事高喻軒產生女女戀情愫,隨後就在新竹縣寶山鄉租屋同居。

101年6月21日,高女因懷疑羅和男性同事交往,趁著羅女洗澡時,偷看對方手機,竟發現羅和男同事的曖昧簡訊及通聯紀錄;高氣急敗壞,立即拿手機衝進浴室,要求羅女解釋簡訊內容。

女友默認劈腿 殺紅眼

羅女不置可否且默不作聲,高認為對方默認確有此事,隨即勃然大怒,拿起浴室置物架上的水果刀,朝羅女下體、頸部和腹部猛刺;羅伸手抵抗,2人發生激烈拉扯,互搶水果刀。

羅不斷哀求高女原諒,並大呼喊「救命」欲逃跑,但殺紅眼的高女不為所動,將羅強拉回房內,持續朝對方猛刺,直到羅因失血過多,倒臥地板,高仍不罷手,仍持刀狂砍,直到對方斷氣為止。

江姓鄰居聽到呼救聲,急忙請房東用備用鑰匙打開房門,驚見被砍殺倒在血泊中的羅女,房東立即報警,當場逮獲行凶的高女,但羅女因被刺233刀,致血胸、失血過多,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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